信網7月19日訊 “叮咚,我現在聽見這個下單提示聲就害怕心慌。單來了,意味著我的錢也沒了。”今年6月,孫女士在一家平臺上注冊網店,主要經營服飾。面對網店寥寥無幾的瀏覽量,經不住“代運營”公司即刷單團隊提升網店流量的誘惑,決定放手一搏。單量是上漲了,但全是刷單,而網店的交易額沒有隨著虛假流量信譽而提升。此時又慘遭“退款師”惡意刷單退款,再加上快遞費、傭金費、本金、退款,已經損失至少十幾萬了,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已經向公安機關報警。
電商新手為“流量”刷單
2020年,突如其來的疫情沖擊,讓線下實體服裝行業經歷了洗牌。不少線下實體店為生存,不得不順應電商發展趨勢發展線上,開啟線上+線下的新模式。在青島各大商場經營服裝店十幾年的孫女士也成為了疫情后轉型升級熱潮的一員。
初入電商平臺,因店鋪沒有基礎銷量,孫女士店鋪的產品即使虧本甩賣,堅持每天直播,顧客也寥寥無幾。“最慘的時候一個月銷售額連1000元都不到,還不夠支出人工費用的。”
信網了解到,根據大多數電商平臺的規則,商家和產品被收藏、加入購物車以及購買的數量好評越多,電商就會給到店鋪更多的流量。“流量就是金錢”的現實下,提高流量、瘋狂“刷單”成為了許多商家爭相追求的結果。
據悉,“刷單”是一個電商衍生詞,一般是由賣家提供購買費用,幫指定的網店購買商品提高銷量和信用度,并填寫虛假好評的行為。通過這種方式,網店可以獲得較好的搜索排名,比如,在平臺按銷量搜索時,該店鋪因為銷量大會更容易被買家找到。
今年3月,孫女士接到了許多“刷單”代運營團隊的電話。雖然奇怪對方為什么知道她的聯系方式、知道她的網店信息,但聽了對方對其網店頭頭是道的利弊分析,以及帶來精準客源和好評的承諾,渴望突破銷量、流量瓶頸的孫女士決定放手一搏。
刷單遇到“退款師”深陷泥潭
6月25日,孫女士與這家神秘代運營約定采取每日結算的方式,將確定好的刷單數量、產品等發給中間人李某,李某負責找“刷手”下單,由“刷手”墊付刷單本金,在“刷手”確定收貨后,李某將刷單金額、傭金、“刷手”用戶名等信息每日發給孫女士,孫女士核對無誤后,每日將“刷手”墊付的本金及需要支付的傭金一并轉賬給李某,李某再轉給“刷手”。
作為中間人,每刷一筆,李某將獲得貨款本金的5-10%不等的傭金。談好傭金后,6月25日,李某正式給孫女士的網店刷單。從6月25日到7月14日,“刷手”共給孫女士店鋪刷了近500單,但真實交易的新客戶為0。
信網看到,孫女士的店鋪部分產品有幾件甚至一百多件的銷量,其中一款“新娘中式旗袍連衣裙”銷量就有101件,但評價僅有2條。孫女士稱這款裙子就是與刷手約定刷單的產品,“除了之前老客戶的2條評價以外,刷手一條好評都沒兌現,而且近500單的銷量也全是刷手刷的,刷單并沒有給店鋪引流真客戶,這與當初李某代運營公司承諾的并不一致。”
在幾天刷單的操作下,她發現自己需要投入的遠比付給刷客的傭金要高得多。“比如說一條成本在400-500元的旗袍裙,在這家平臺上我賠本甩貨只賣126元,刷客完成一次瀏覽、交易后,我要付給刷單組織者李某7-10元左右的傭金,而且為了讓交易更加真實,我還要發‘空包’給刷客,這些費用加起來近15元。”孫女士說,原以為刷單可以引來實際交易新客,但沒想到新客沒引來,虧損越來越大。
7月4日,因資金周轉不靈,孫女士要求李某停止刷單,但沒想到卻一腳踏入“泥潭”,無法自拔。“刷客負責人李某根本不聽我指揮,一個勁兒讓刷客刷,直到我不結賬的時候才停下。可停下之后,7號這些刷客就開始零零散散退款。”這時孫女士才意識到自己遇到了“刷客退款師”,上當受騙了。
店家虧損十幾萬決定報警
信網了解到,“刷客退款師”,其實是一種刷客常見的詐騙手段。刷單,就是找刷客來模擬買家真實交易,現在一般都是刷客先自己墊款幫賣家拍下寶貝,之后賣家再將貨款和傭金支付給刷客,或者用賣家的支付寶小號代付,然后過幾天刷客確認收貨打分好評。
但如此就衍生出一個問題。有人刷客不確認收貨,并以未收到貨的原因點擊申請退款。“這個李某的刷客團隊,就是不僅吃了我的貨款本金+傭金,還吃了平臺退款的錢。”孫女士稱,截至14日,李某刷客團隊還在每日進行退款,她的損失每日都在增長,“粗算了一下,現在已經有200多單都在退款,加上快遞費、傭金費、本金、退款我已經虧損了十幾萬了。我現在一聽到叮咚的提示聲,我都心慌,停都停不下來。”
信網聯系淘寶等各大電商了解到,他們都明令禁止通過虛假交易提高信用度的行為,一經發現店鋪有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直至凍結賬戶永久不能開通。而因刷單行為本質就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許多遭遇“刷單退款師”的賣家明知詐騙卻苦不堪言。“擺在我面前就兩條路,第一同意退款,破財免災吃了這個啞巴虧。第二向平臺自曝刷單,接受平臺處罰拒絕給騙子退款。”孫女士稱,目前她已向青島公安機關報警。
電商運營機制衍生“刷單”行業
“刷單找死,不刷等死”。孫女士用慘痛的“刷單”經歷,證實了這句電商圈里流傳的“戲言”所言非虛。
一名在淘寶經營化妝品5年的楊女士告訴信網,這么多年她的旺旺接到過很多刷單廣告,因看過很多刷單騙局,也知道刷單成本是無底洞,她一直只敢讓親朋好友“假裝購買”刷單,沒有輕易嘗試聘請刷量公司“刷單”。“其實各大平臺都在嚴厲打擊“刷單”,但平臺存活規則在那兒,靠產品和服務引來流量、提高信譽根本不現實。你不刷,別人也會刷。你不找‘刷客’,刷客也會找上你,各種話術誘惑你。很多網店甚至實體店都存在過偷偷刷單的行為,其實這種行為很普遍了。甚至刷客已經衍生到外賣平臺、團購平臺。至于刷的成果,也要撞大運,但大部分都是流量沒達到還虧損了,想要永久有流量,就要持續刷下去,刷下去就要投入無數的資金,這就像一個無底洞。有的店流量還沒刷上去,就被傭金拖倒閉了,甚至還被平臺查處,竹籃打水一場空。而像遭遇惡意刷單遭退款的也挺多,這些也算是陰溝里翻船,只能自認倒霉。”
而信網調查發現,隨著刷單行業的衍生,刷客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也已經無處不在。這些刷客有的是孤軍奮戰,有的是團伙并肩作戰,他們主要通過聊天工具進行聯系,其中大部分刷客是大學生和家庭婦女。信網在百度搜索“刷信譽”“刷銷量”等關鍵詞,很快便能找到許多的網店刷客。信網以店家身份添加了一名刷客微信。這名刷客表示他們是淘寶官方認證的五星級服務商,專業操作店鋪無線端免費自然搜索曝光流量提升和單量轉化的,主要是做免費自然流量,不用付費推廣,就可以把店鋪單量做起來。
當信網問是否真的可以引流?如何收費?該刷客顯得格外謹慎警惕,一直要求信網將淘寶店鋪先提供出,表明要針對店鋪情況針對性出方案,而對如何收費、如何引流卻避而不答。
刷單犯法最高罰200萬
2017年6月20日,全國第一起“刷單入刑”案在杭州余杭區法院公開宣判,刷單組織者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據悉,“刷單”這種過去游走在灰色地帶的行為已經被明確為非法。 2018年出臺的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也明確規定了對“刷單”的處罰,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如果經營者因此而被監督檢查部門發現,將按情節嚴重程度處二十萬元以上到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甚至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而為進一步遏制“刷單”,2019年1月1日《電商法》正式實行,將稅收問題納入《電商法》范疇,明確了稅收范圍、繳納主體等。此后,不管是淘寶還是京東上的賣家,都需要依法繳稅。電商法的實行讓稅務機關在稅務稽查上有了法律依據,也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刷單之風。
現在一些地方的工商機關、公安也開始針對“刷單”在進行打擊行動。阿里巴巴安全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刷單,基本上是24小時都在實施監控。但是由于沒有執法權,再加上刷單帶來的高額利潤,打擊刷單還很艱難,“我們也呼吁國家有關執法司法部門嚴厲打擊灰黑產業從業者,形成司法判例和有效的打擊力度及震懾態勢,凈化社會誠信環境。”
“刷單行為偽造了評價、銷量誤導了消費者,本質上是一種虛假營銷和欺詐,破壞的是正常市場秩序,商家的刷單行為已經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而刷客的行為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 電信詐騙 ),還為其犯罪提供幫助的,或違反了幫信罪。”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劉喬喬律師認為,隨著大數據技術的進步,對商家銷量異動數據進行檢測并非無法實現,刷單問題需從源頭進行監管,電商平臺需擔負起責任,出臺更完善的監管和處罰機制,否則會降低了消費者對電商行業的信任,最終帶來的會是整個行業的不信任感。而工商和網絡監管部門應該成為打擊刷單的主要力量,禁絕公開的刷單平臺、禁止好評返現的營銷、加強處罰力度、注重舉報機制。
警惕新型網絡刷單電信詐騙
信網從青島公安部門了解到,目前,在各類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刷單詐騙案件發案數居于首位,特別是大學生等年輕人群體成為此類案件的高危群體。因為此“工作”相對輕松,成本低,不受地域限制,足不出戶便能獲得高額回報,所以吸引了大批大學生從事此項“工作”來“勤工儉學”。“大部分群體并不知道刷單屬于違法,也極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上當受騙。”
青島公安機關表示,任何要求墊資的網絡刷單都是詐騙。遇到“刷單”、“刷信譽”、“刷信用”的網絡兼職廣告時要提高警惕。遭遇詐騙要立即報警,并將對方的QQ、微信、電話號碼、聊天記錄等留存提交給警方,以便警方破案。另外,警方提醒道,刷單本身就是一種欺騙手段,根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已明確規定,用這種虛假交易的方式積累好評,從而吸引消費者的做法,已經違背了公平競爭原則和誠信原則,刷單行為是違法行為。商家應誠信經營,將預算用在真正的服務提升、產品提升和品牌提升上,這或許才是一條可持續發展的路線。
信網記者 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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