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23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因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進口預包裝食品,青島永旺東泰商業有限公司合肥路永旺廣場在2018年5月18日被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罰款3萬元,信網致電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會在請示領導后作出回復,但截至發稿,信網未收到任何回復。
2018年5月份,青島市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在青島永旺東泰商業有限公司合肥路永旺廣場所經營的進口預包裝食品中。部分商品的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執法人員馬上叫停了其違法經營行為,并對涉事產品進行了封存。
經調查,青島永旺東泰商業有限公司合肥路永旺廣場所經營的“尚發即食檸檬片”,其商品外包裝不具有中文標簽,該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依據《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市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作出處罰:沒收涉案食品,沒收違法所得32.5元并處罰款3萬元。
信網聯系到該公司,工作人員稱會在請示領導后作出回復,但截至發稿,信網未收到任何回復。
信網全媒體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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