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4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報道了市民劉女士乘坐交運集團隧道3路車,因車內冒煙乘客慌亂將她擠下車受傷一事(詳見《交運集團公交車內突冒煙 女乘客摔地上鼻子骨折》《公交冒煙因滅火器?交運集團承諾賠乘客醫療費》)。3月3日下午,青島交運集團溫馨巴士有限公司回復信網稱,由于車內乘客故意將車內后門處滅火器打開,導致干粉泄露,引起乘客驚慌下車。目前初步達成共識,通過相關部門立案,到保險公司進行理賠處理。但交運集團這一回復乘客并不認同。
乘客故意將車內后門處滅火器打開
青島交運集團溫馨巴士有限公司回復信網稱,2016年2月27日18時50分,隧道3路孫姓駕駛員駕駛車輛行至貴州路時,由于車內乘客故意將車內后門處滅火器打開,導致干粉泄露,引起乘客驚慌下車。在下車過程中,一名女乘客在后門被后方一名男乘客推倒車外地面受傷。據駕駛員描述,當時未發現女乘客受傷,傷者也未跟駕駛員交流因此事受傷。駕駛員在檢查車輛無安全隱患后,引導乘客上車,繼續投入運行。
2月29日隧道分公司收到投訴件并將事情落實清楚后,立即安排安稽科人員與傷者進行聯系,要求安全人員與駕駛員一起到傷者家中探望并做下一步處理工作。經安稽科人員與傷者聯系,傷者在電話中答復現在未在家中,等回家后再聯系。當天晚上18時,安稽人員再次與對方聯系,對方稱已向交警立案,通過交警部門處理。
3月2日上午10時,安全人員再次撥通傷者電話,要求帶駕駛員一起到傷者家中進行探望,經傷者同意,雙方見面協商,初步達成共識,通過公安部門立案,到保險公司進行理賠處理。
受傷乘客稱雙方根本沒有達成共識
但青島交運集團溫馨巴士有限公司回復得到了劉女士的反駁,她稱并沒有和交運集團對此事達成共識:“雖然交運集團的有關工作人員多次帶領我去公安部門去開具事故證明,但目前為止交運集團還未給出一個詳細的解決方案,只是稱之后等保險公司理賠。但這件事是我和交運集團之間的事,我認為應該由交運集團來處理,而不是讓我一再等待,至于后期保險公司與交運集團的理賠,應該由他們之間去處理,不能混為一談。”
劉女士告訴信網,她并不是因為賠償金才多次投訴交運集團,是因他們在此事上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但交運集團的處理方式卻讓她一再寒心。“從事發到現在,交運集團一直在推卸責任,而公交司機也一句道歉的話都沒說過,這根本不是要解決問題的態度!”
目前,劉女士與交運集團還在進一步協商當中。
對于此事的后續進展,信網將繼續關注。 信媒體記者 顧青青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