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16日訊(記者 姜丹寧)先辦卡成為會員,然后健身教練上前賣課,談專業、講人情,劉女士不知不覺就在全時健身(李滄寶龍店)買了將近25萬的私教課。可剛練了一年,教練就透露寶龍店要關門,再加上那段時間健身房的器械維修不及時、約課不好約,劉女士擔心自己的課時費要打水漂,就提出了退費。6月30日,劉女士在門店跟區域經理協商,區域經理堅稱健身房會正常經營,可第二天的健身房前臺就貼出了閉店通知,而此時劉女士已經簽下了同意扣除45%違約金的協議書。近年來,健身房已經成為體育類預付費投訴的“重災區”,目前青島也計劃出臺相關規定進行監管,此前青島市體育局指導開發了國內首個用于體育預付式消費領域的數字人民幣資金監管服務平臺“智金衛士”,鼓勵各企業積極加入,自覺保障消費者權益。
教練打“人情牌”讓會員買了近25萬課程
2022年7月,家門口的全時健身李滄寶龍店正在舉辦年中的大促活動,想到孩子喜歡運動,劉女士就花1988元辦了張為期一年半的健身會籍卡。在健身的過程中,劉女士遇到了好幾個健身教練,他們不約而同地向劉女士推薦私教課。
“一開始我是覺得自己不會練,有人指導一下也好,但后來讓我買的課越來越多。”在過去的一年里,劉女士上過三名教練的私教課,包括拉伸課、康復課、常規力量課、自由搏擊課等等,還經常是剛買了課沒多久,教練就打“人情牌”讓幫忙繼續買課。“有時候他們說自己最近的業績不好,想沖沖業績多賺點提成,我想著平時關系也不錯,再加上全時健身又是大品牌的健身房,就掏錢了。”
從劉女士提供的收據看,她購買的這些私教課很多時長都是一年起步,其中普拉提大器械的課程甚至持續到了2025年6月,每次買課的費用從1600元到57000元不等,一來二去加起來的總費用已經累積到了244320元。
今年6月,劉女士接到教練電話:“他說寶龍店要關了,他要被轉去萬達店,問我要不要跟他一起轉過去。”劉女士仔細一想,那段時間健身房確實有不少器械壞了沒修,還有一部分器械被搬走,“最主要的是之前教練每周都會定好健身計劃,基本上能保證穩定的課時,可現在兩三次拳擊課都約不上。”想到這些,劉女士產生了危機感,她一方面感覺轉去其他門店不方便,另一方面也擔心寶龍店一旦真的關門,自己充值的20多萬就徹底打水漂了。
剛簽完協議全時健身就要閉店
思來想去,劉女士在6月30日來到寶龍店提出退課退費,但當天在場的區域經理表示寶龍店是正常營業狀態,并沒有閉店,如果劉女士執意退費,就得按照合同扣除各種費用,“經理說器械已經安排維修了,教練也只是去其他門店培訓,并不是調走了,所以我說的理由都不成立。”
隨后,區域經理給出了兩種退費方案——一是扣除已經上過的私教課,劉女士剩余的課時費有15萬元,按照合同扣除各種費用后,預估僅能退還兩三萬元;另一個則是直接扣除剩余課時費45%的違約金,能夠退回8萬元左右。
“那么多課我還沒有上過,而且是在服務質量下降、疑似要關店的情況下我才提出的退款,憑什么要扣這么多錢?”面對全時健身的退費方案,劉女士當即表示不能理解也難以接受,但該區域經理稱由于健身教練已經把后續全年課程的計劃都做好了,因此要每節課扣除120元的費用。
想拿到退款就得先簽協議,劉女士怕15萬的課時費徹底要不回來,就只能先簽了協議書,拿回了大約8.7萬元費用。然而,就在一天后的7月1日,全時健身就在前臺貼出了一份閉店通知,稱“商場與達翁市場合作問題導致店面經營不善,我們不得不做出停業決定,本店將于2023年8月1日閉店。”
“6月30日晚上五點多我還在店里協商退費的事,區域經理說壓根沒有閉店這回事,結果7月1日就拿出來了閉店通知,我不相信這么重要的決定就是一晚上的時間做出來的。”看到閉店通知,劉女士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認為全時健身寶龍店是想趕著閉店之前“薅羊毛”,“如果是他們先說了要閉店我再提退費,那就是他們經營有問題在先,要扣這么多費用就顯得沒道理了。”
全時健身稱會員已經簽協議不作其他回應
信網聯系到與劉女士溝通退費事宜的全時健身區域經理,對方表示,劉女士已經簽訂了退費協議,也就等于她已經同意了扣除45%違約金的方案,并且協議書上寫著“收到退款后,與全時健身寶龍俱樂部再無任何經濟糾紛”,“要是想進一步了解更多詳情的話,我不便再多說,將由全時健身總部專員答復。”但截至發稿,全時健身并未給出回應。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劉喬喬律師認為,由于雙方已經簽署了退費協議,對劉女士來說是比較被動的,“但消費者可以舉證證明簽署過程中有脅迫欺詐等行為,要求確認協議無效,或者是主張重大誤解,要求撤銷該退費協議。”劉喬喬律師建議,消費者在健身房購課簽署合同時,最好要求健身房把口頭承諾的各種服務和優惠在合同中明確體現出來,同時把退款等合同解除條款仔細審閱,對自己不利的條款,直接要求健身房予以修改。
山東青博律師事務所齊彪律師則認為,法律規定在沒有損失的情況下違約金最高為20%,退費協議中約定的45%違約金不合適,“該店鋪第二天即將閉店,簽訂協議當天還堅持說不會閉店,在這樣的基礎上商討45%違約金,商家可能構成欺詐,如果說明了即將閉店,消費者肯定是要求全額退款的。”
“預付式消費”弊端凸顯健身類投訴占比較高
近年來,健身潮流蔚然成風,各種健身房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但在盛行的預付金模式之下,健身房“爆雷”跑路、退款困難等弊端也日漸尖銳。據山東省消費者協會發布的《預付式消費專題調研報告》統計,在省內預付式消費投訴領域,健身類投訴占比超過30%。
由上海體育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三體云動和萬博宣偉聯合制作的《2022年中國健身行業數據報告》顯示,截至2022年12月,全國線下付費健身會員7145萬人,與健身相關度較高的廣義健身類場館數約13.1萬家。而2022年主流城市(含一線和新一線城市)的健身俱樂部平均增長率為3.00%,倒閉率為13.30%,健身工作室平均增長率為3.52%,倒閉率為16.01%。
業內人士介紹,預付式消費是把“雙刃劍”,創業初期,這種模式可以有效幫助企業緩解資金鏈壓力,迅速鋪開商業規模,“預付費模式可以說是健身行業最為廣泛應用的運營方式,但是從長遠來看,商家瘋狂擴張店鋪,后期很容易出現現金流崩盤負債的情況,不得不‘拆了東墻補西墻’,最終很可能走向倒閉的無奈結局。”
教培機構預收費早有規定 健身房亂象有待進一步規范
放眼全國,對預付式消費的監管最早可追溯至2018年8月國務院出臺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其中提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過拆分合同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各省市也隨之相繼出臺相關規定,但均將目光集中于校外培訓機構,對于健身房推銷長線課程、收取預付金的監管尚存空缺。
今年4月18日,北京率先發布了《北京市體育行業預付式消費領域資金監管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經營者發售的預付卡期限為3個月及以內的,應將預收資金的40%作為存管資金。3個月至1年的(包括1年)應將預收資金的80%作為存管資金,超過1年的應將預收資金的100%作為存管資金。
青島市體育局體育產業處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青島目前尚未出臺針對健身行業預付款的明確規章制度,青島市體育局此前指導開發了國內首個用于體育預付式消費領域的數字人民幣資金監管服務平臺“智金衛士”,鼓勵各企業積極加入,自覺保障消費者權益。
目前,青島市多個部門也注意到了健身房消費糾紛這一維權“重災區”,正嘗試起草出臺相關規定,“健身房預付款監管是全國各地普遍面臨的問題,已出臺試行細則的城市也在實行過程不斷收集問題進行調整,青島正積極打通各個運行環節,還需要一些時間,但這些探索也是好的開端。”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