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24日訊(記者 王馨蕊)“我們簽了購房合同,這房子就是我們買下的,房子寫誰的名字就是個家務事,開發商為啥不同意?”買了新房,又跟相愛多年的男朋友領了結婚證,明明是雙喜臨門的好事,可錢女士卻還有件堵心事沒解決,那就是在婚房的預售合同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在她看來,雖然婚房的首付是男方出的,但之后自己要一起還貸,而且雙方也都同意加名,這事就不該有任何阻攔,可到頭來事情卻卡在了開發商這里。信網(熱線0532-80889541)在采訪中了解到,在購房合同、房產證上加名,遠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簡單,其中會涉及合同主體變更、貸款人征信等多方面問題。
領證之前先買了婚房 領完證加不了女方名字
今年7月初,錢女士和男朋友買了一套婚房,房子總價大約200萬,錢女士的男朋友交上了總房款30%的首付,并辦理了貸款。7月14日,錢女士跟男朋友登記結婚,迎來了人生的雙喜臨門。既然成了一家人,兩家人就決定把剛買的新房寫上兩個人的名字,“買房簽合同的時候我們還沒領證,所以合同上只有男方的名字。”
因為房子要到2024年才交付,還沒到要辦房產證的時候,錢女士以為只要跟開發商說一聲,在購房合同上多加一個人名就行,但讓她沒想到的是,加名字這件事處處受阻:“置業顧問說按照公司規定,合同簽了之后就不能改了。”
錢女士想不明白,簽了合同這房子就算自己家的了,加名字也是兩家人都同意的,“怎么現在開發商還要管我們的家務事嗎?”錢女士也坦言,雖然買房時是男方交了首付,但日后是要兩個人一起承擔房貸,如果新買的婚房沒有自己的名字,也會讓她很沒有安全感。
預售合同變更重簽手續復雜
明明只是加一個名字的事情,為什么會如此困難?對此,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解釋稱,預售合同簽訂后要實時錄入系統,如果進行變更,那么就意味著要重新走一遍流程,這樣需要公司高層簽字同意才可以。
針對錢女士的疑問,信網也咨詢了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介紹商品房預售合同變更購房者姓名要分兩種情況,“如果該預售合同還未到房管局辦理備案登記,那么預售合同只需要購房者本人和開發商重新簽訂即可。但如果已經進行了備案,那么就需要先將之前的購房合同撤銷,讓開發商向房管局做申請撤銷購房合同備案手續,待房管局同意后,將之前的購房合同全部收回至房管局處,然后再跟購房者重簽購房合同就可以了。”
由此可見,即便是重新簽訂預售合同也并非易事。
另外,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劉喬喬律師表示,如果將預售合同的名字進行更改,那么就意味著合同主體從原來的一個人變為兩個人,這不僅代表著合同的變更,而且還會涉及個人征信的影響,“如果房子是貸款購買的,加了名字后就意味著兩個人都要承擔還款責任,日后一旦產生糾紛,那就是兩個人共同受影響。”
婚前婚后買房說法多 加名字不是易事
近幾年,關于房產證上加名字的事幾度登上熱搜,新《婚姻法》頒布以后,人們開始對婚前財產、婚后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越來越重視,房產證加上的貌似不是一個簡單的名字,而是一種安全感。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劉喬喬律師表示,根據《婚姻法》對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規定,如果婚前已經購置了婚房,并且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那么如果想要將它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就要分成兩種情況而定。
如果是房貸期內,那么就需要男女雙方簽訂一份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將婚房視為婚后財產,并送到公證處公證,那么這個婚房的性質就可以發生變化。
如果是全款購置房款,那么就可以直接將另外一方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即可。但如果房產證上只有其中一個人的名字,但婚后的房貸是兩個人共同背負的,那么如果發生離婚糾紛,屆時,另外一個人就只能被返還償還房貸的那一部分。
[來源:信網 編輯:張錦宏]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