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湖北35歲女子與小區遛狗不牽繩業主發生紛爭后跳樓一事引發關注,河南安陽“狗咬人”事件也有了官方處理結果。兩個社會熱點事件將“文明養犬”議題推向公眾視野,如何治理不文明養犬成為討論熱點。
文明養犬反映市民素質,關乎城市形象。根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今年以來青島針對不文明養犬行為已開出多張罰單。同時,也多次開展“文明養犬”進社區活動,宣傳文明養犬的重要性和規范做法。
目前,文明養犬的宣傳活動大多停留在“科普養犬知識”、“文明城市建設”這樣柔性的范疇內。而不文明養犬的人已經把道德、素質等觀念拋之腦后,通過倡議無法將他們感化。在今后的宣傳中有必要明確“文明養犬”是法律要求這個概念,普及法律條例、明確違法后果,這樣“剛性”的宣傳內容才能對不文明養犬行為起到震懾作用。
今年的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此外,全國共有100多個城市對養犬有專門的立法。但是與不文明養犬所帶來的后果相較,目前對不文明養犬行為的治理略顯無力。
國內大多數城市針對不文明養犬行為的處罰僅僅停留在警告這個層面上,提高不文明行為的代價和成本非常必要。據《青島市養犬管理條例》,攜犬出戶未佩帶犬牌、未為犬只束牽引帶,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只,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在條例執行上青島落實得比較好,已公示的幾則處罰信息,不文明養犬人均被處以200元罰款。雖說罰款不多,但是這種剛性手段可以讓不文明養犬人感受到違法的后果。
養犬管理涉及公安、城管、衛生等多個部門,因此需要不斷細化主管責任。更要明確遇到不文明養犬該如何解決?究竟是報警,還是聯系城管,或是聯系社區、物業解決。不文明養犬行為具有流動性、暫時性、分散性等特點,不可能保證每一次不文明行為都有執法者在場。發揮社區、物業、業主的作用,多方共治很有必要。
同時,針對不文明養犬行為要放大“曝光”效果,利用小區公示欄、業主群等手段讓不文明養犬的人“社會性死亡”,充分發動全社會力量建立文明養犬的“天羅地網”,對不文明養犬的行徑嚴管重罰,用不留情面的剛性方法倒逼不文明養犬人遵守法律。
不是每一名狗主人的文明素養都足夠高,無論是治理手段還是執法力度都要“剛”起來, 文明都是管出來的,光靠口頭倡導很難實現。治理不文明養犬方法有很多,真要有效果還得動真格,不斷加強外部壓力才能讓“文明養犬”理念普及下去。
信網評論員 趙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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