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9日訊 2018年7月7日晚20時30分許,青島濰萊高速交警大隊一中隊在榮濰高速周戈莊收費站開展酒駕醉駕夜查行動,在對一輛車牌號為魯B18RD0的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該韓姓駕駛員只出示了駕駛證主頁,在民警查看時發現該駕駛證字體與真的駕駛證有著明顯有差異,于是執勤民警便利用公安系統對其進行查詢,發現該駕駛員信息在交管系統上并不存在。 在民警再三詢問其駕駛員后,該駕駛員才與民警坦白,原來該駕駛員在2014年時經臨沂某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辦證”的朋友,花了2900元辦了這個所謂的“駕駛證”,自己一直美滋滋的以為這是個真駕駛證,但沒想到是這種結果,該駕駛員在聽到要對其作出拘留處罰時一直央求民警可不可以不拘留,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96條第一款、第99條第一款之規定,駕駛員韓某因使用偽造變造駕駛證將被罰款2000元,并處15日拘留,還將因為無證駕駛被罰款1000元并處15以下的拘留。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通訊員 馬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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