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3日訊 2018年3月21日下午16時許,一輛紅色別克小轎車緩緩駛出榮濰高速平度收費站時,緝查布控系統突然報警顯示“車牌號為魯B026UL的轎車車主駕駛證異常”,當即,執勤民警對該車進行了攔截檢查,經初步檢查,車主楊某某出示的駕駛證、行駛證都沒有問題,但是在通過公安網對其身份進行確認后得知,該駕駛員因2017年9月28日因酒駕發生事故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可手里的駕駛證又是從何而來?據駕駛員交代,因為駕駛證之前丟失過一次,又去當地車管所補了一個新證,當時交給當地交警隊暫扣的證件是舊證,心想手里還有一個證,以為可以蒙混過關,沒想到在高速的緝查布控系統上栽了。
后經現場民警進一步確認,駕駛員楊某某的駕駛證距離6個月的暫扣期僅僅還有7天,7天過后就可以正常駕駛車輛了。最終,執勤民警對車主楊某某駕駛證暫扣期間駕車做出了罰款1000元、記6分并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通訊員 付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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