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8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獲悉,2017年11月3日下午17時左右,青島濰萊高速公路大隊三中隊民警在榮烏高速新河收費站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大貨車在駛出高速公路的匝道內停車,并且駕駛員與副駕駛員迅速交換了座位,民警隨即在該車輛駛出收費站后將其攔停。
人先是對換座行為拒不承認,在民警調取了卡口記錄后,才松口承認了換座行為,民警在排除了酒駕的嫌疑后對駕駛員的駕駛證又進行詳細檢查,該駕駛員出示的駕駛證姓名為蘇某新,出生日期為1971年,而該駕駛員看起來要比這個年齡年輕的多,經過民警進一步詢問證實,該駕駛員叫劉某豐,2008年因交通肇事駕駛證被注銷,屬于無證駕駛,并且使用偽、變造的駕駛證。
隨后民警對其駕駛的車輛進行扣車處理,在民警去其駕駛的大貨車上拔車鑰匙時確意外的又發現了一本姓名為蘇某新的駕駛證,除了照片不一樣,駕駛證信息與剛才當事人出示的駕駛證信息完全一致。這時,副駕駛員才不得不交代,他就是蘇某新,為了兩人能一起從事貨運工作,蘇某新以駕駛證丟失為由補辦了一個駕駛證,換上了劉某豐的照片,交給了劉某使用。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劉某豐因無證駕駛、使用變造的駕駛證兩項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000,處20日以下拘留;蘇某新因變造駕駛證、將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人員駕駛兩項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000,處2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通訊員 蘆小靜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