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月25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交警城陽大隊獲悉,春節將至,青島城陽區一名40歲男子張某,飲酒后駕駛營運出租車被城陽交警部門查獲。被民警處于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1月24日,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2016年12月30日晚11時50分許,城陽交警大隊城陽中隊民警在中城路和陽路口夜查時,對過往車輛進行篩查,一輛車號為魯BT0XXX出租車沿中城路由北向南行駛到夜查處,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被民警攔下,司機打開車窗出示證件時,顯得神情慌張,同時,民警聞到一股酒味,隨即將該司機帶到夜查點測試,經呼吸測試,酒精含量為4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1月11日民警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據了解,張某今年40歲,城陽區人,從事出租車營運行業。當晚近12時,張某準備收攤回家,駕駛出租車駛到中城路與正陽中路北側一燒烤攤喝了兩瓶啤酒,酒后駕駛出租車沿中城路返家途中被民警查獲。
春節期間,民警提醒出租車駕駛員朋友,一定不要酒后駕駛,不要抱僥幸心理,交警查酒駕,不僅針對小型轎車及摩托車,也是檢查營運車輛的酒駕司機的,而且對營運車輛的駕駛員來說,一旦酒駕被查,其后果非常嚴重的。
信網全媒體記者 姚飛 通訊員 劉春芳 胡永緒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