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14日訊 2017年5月25日,林先生通過青島天目山路46號的中馳房產中介定下了青島世紀偉業大廈的一套房子,并交了12.6萬的定金。而在交定金后,林先生才發現這套房子的產權只有50年,而且房屋取得的不動產登記證書還不滿兩年,壓根不能上市交易。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黃島區房產管理與住房保障中心已立案調查,并表示中馳房產涉嫌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記入信用檔案,罰款中馳房產25000元。
中馳房產售賣不能交易的二手房
畢業來青工作剛滿一年的林先生,眼看著青島的房價一路走高,便想在青島購買一個二手房安家落戶。2017年5月,在中馳房產中介工作人員王先生的介紹下,林先生看中了一套位于青島市世紀偉業大廈的房子,并交上了12.6萬元的定金。
可在交完定金后,林先生才知道自己看中的房子產權只有50年,并且在自己交定金時房子還不能上市交易,“起碼在我5月底交錢的時候,這套房子取得的不動產權證書還不滿兩年,不能進行二手房買賣。” 林先生說,一般的住宅房屋都是70年產權,而他在買房時也曾問過中介房子的產權年限,但當時中介并未正面回答,并且始終也沒告知他房子尚不能上市交易的事實。
中馳房產拒絕接受采訪
根據林先生提供的房源信息,信網在趕集網上看到了這套房子,網頁上標注的產權信息也是“70年商品房”。信網撥打網頁上預留的電話,一位自稱是中馳房產的工作人員介紹這套房子的性質確實是住宅,但產權只有50年,目前已經可以上市交易了。而對于網頁上標注的70年產權,工作人員稱“可能是網站發布信息時自動生成的。”
隨后,信網又聯系到了青島中馳房產經紀有限公司,但工作人員不愿多說此事,直接拒絕了采訪。
中馳房產已被立案調查罰款25000元
信網從青島市黃島區房產管理與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目前針對林先生的事情已立案調查,“我們約談了青島中馳房產經紀有限公司負責二手房業務的王經理,并做了詢問筆錄。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青島中馳房產經紀有限公司涉嫌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為開發區井岡山路338號26樓4號提供居間服務并收取傭金,截至提供經紀服務時,上述房屋取得的《不動產權證書》還不滿兩年,屬于禁止交易的房屋,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九項的規定。區國土房管局正在依法依規進行查處,責令限期改正,并記入信用檔案,罰款中馳房產25000元。目前林先生已收到中馳房產退回的全部購房款。”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
當您遭遇消費維權難題時,可通過以下途徑向信網反映投訴。
1、撥打信網新聞熱線:0532-80889431
2、通過信網官方微博:@信網
3、通過微信公眾號:青島信網(xinwangquanmeiti)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