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保險越來越成為民眾對沖風險,提高安全感的重要手段。因此,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已經成為全社會日益關注的話題。
保險新“國十條”以及剛剛下發的《關于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對保護保險消費者的權益都),做了明確的規定。從制度層面、法律層面做了頂層設計,推動整個保險行業健康發展。日前,中國保險學會會長姚慶海表示,保險信用體系建設包括從業人員的從業精神、誠信記錄,包括保險機構的誠信服務、產品創新等很多方面。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時代,怎么樣做好消費者保護工作,如何進行信用體系建設,值得探討和思考。
提高消保主動性和積極性
英國經濟學家米歇爾·泰勒先生在90年代中期提出著名的雙峰理論,他認為雖然金融監管有許多目標,但主要有兩個:一是加強系統性風險的審慎監管,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安全;二是對金融機構行為進行監管,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之后,引發了世界各國,特別是歐美當局對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高度重視,而且形成共識。為此各國調整了監管架構,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2011年10月,中國保監會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下稱“消保局”)正式成立,是大陸監管機關中首家成立的消保部門。
中國保監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舒高勇表示,消保局成立以來,首先就是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管工作機制,包括投訴處理等等一系列的制度和機制建設。此外,還通過透明度監管方式,引入社會各界的監督,定期對保險公司投訴情況信息披露,督促行業和各家公司提高保險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還有一點非常重要,就是建立保險合同糾紛的訴訟和調節對接機制,近兩年取得較好效果。”舒高勇表示,關于理賠難的問題。這兩年保監會和各保監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一點就是消保局牽頭的關于清理財產險的積壓賠案。最后是加強消費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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