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和調節對接機制
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新“國十條”)明確提出要推動完善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監督保險機構全面履行對保險消費者的各項義務,嚴肅查處各類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并對健全保險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推動保險機構提高服務質量、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和提升全社會保險意識等與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密切相關工作作出了具體部署。
日前,《關于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正式發布,被業界視為對新國十條的有力踐行。關于保險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意見提到保監會有關部門、保監局要積極指導推進保險糾紛調處機制建設,并監督其規范運作。保險公司要支持分支機構積極參與和融入當地糾紛調處體系,根據爭議案件的性質、影響等情況適當調整核賠授予權限。同時,推進保險糾紛“訴調對接”、“仲調對接”機制建設。加強與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溝通合作,在全國范圍內廣泛建立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仲裁與調解對接機制。
舒高勇進一步表示,下一步保監會將在完善保險糾紛處理、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出臺重要舉措,完善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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