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13日訊 房地產開發(fā)商必須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才能向消費者出售房屋。近日,市民張先生向信報全媒體投訴稱,青島重慶南路和長沙路路口處的博雅華府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證的情況下,以團購優(yōu)惠活動的名義收取購房者一萬元“團購費”,這些錢還可以抵作購房款。青島房地產交易中心表示,如果團購費折抵購房款就涉嫌違規(guī)預售。
市民:沒有預售證就開始團購
11月12日,市民張先生撥打信報全媒體熱線(0532-80889431)反映說,青島博雅華府開發(fā)商北大資源集團從11月初開始和第三方機構合作,搞了一個團購優(yōu)惠活動,對外宣稱購房者預交一萬元買優(yōu)惠、占名額,開盤時會有優(yōu)先選房權,如果選到合適的房源將享受相應的購房折扣,而且一萬元算入購房款中,如果沒有選到合適的房源,一萬元將會退還。
一萬元錢是由第三方代收的,這也引起了市民的質疑:博雅華府至今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這到底是團購費還是變相的“認籌金”,是否存在規(guī)避政策、鉆法律空子的嫌疑?
博雅華府:預交款可折抵購房款
為了一探究竟,11月12日信報全媒體來到位于青島市北區(qū)重慶南路和長沙路路口處的博雅華府。記者了解到,博雅華府整個樓盤面積比較大,是由重慶路、長沙路、周口路和開平路合圍起來的區(qū)域。信報全媒體注意到偌大的區(qū)域用圍擋圍了起來,一眼望去還是一大片荒地,只在售樓處旁邊的小片區(qū)域有兩個樓座處于施工狀態(tài)。
信報全媒體來到博雅華府售樓處,得到了一位許姓工作人員的接待。在對樓盤的大概情況進行講解后,該工作人員介紹起樓盤正在組織的團購活動,“我們售樓處10月20日開始運作,11月初開始與一家機構合作舉行團購活動,購房者現在預交一萬元團購費的話,樓盤開盤時會享受優(yōu)先選房權以及一定的優(yōu)惠折扣。而且如果購房者選到了合適的房源,這一萬元將會抵作購房款,如果選不到合適的房源,一萬元將會退還。”
隨后該工作人員補充道,“要是想訂房的話,最好本周日之前預交一萬元,因為本周交錢享受的是96.8折優(yōu)惠,下周交錢的話折扣會調整為97.1折,每周都會有變化。首期兩個樓座一共有280戶,現在已經有200多人交錢了。”
在被問及博雅華府是否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證時,該工作人員明確指出,目前尚未取得預售證,“不過我們正在辦理當中,我們在11月29日將會正式開始開盤,開盤之前肯定會取得預售證的。”
房地產交易中心:開發(fā)商有違規(guī)嫌疑
信報全媒體聯系到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場處的工作人員,咨詢了關于博雅華府的相關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并未查到博雅華府的任何資料,“可能博雅華府還沒有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備案。”
不過,該工作人員在了解情況后說,“建議購房者在買房時要慎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我們也接到過類似的投訴,現在不少開發(fā)商會與一些機構合作舉行團購活動,需要購房者交納幾萬元不等的所謂團購費,在購房中享受一定的優(yōu)惠。如果錢是由第三方機構收取的話,不涉及違規(guī),因為這相當于變相的前期宣傳,開發(fā)商為了積攢客戶也無可厚非。”
對于博雅華府明確表示一萬元團購費可以折抵購房款的情況,該工作人員說,“這樣肯定是不行的,如果發(fā)現開發(fā)商有違規(guī)銷售的行為,可以向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投訴。”
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提醒,在開發(fā)商舉行的團購活動中,團購費的處理最好有書面約定,比如是否可以退還、多長時間內可以退還等等。開發(fā)商有違規(guī)收取認籌金的情況,購房者最好不要交錢。如果到時候不能如期開盤的話購房者進行維權就比較麻煩。
信報全媒體將繼續(xù)跟蹤報道。
文/圖 信報全媒體見習記者 高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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