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竣工5年內,房屋出現漏水滲水質量問題,市民就可以投訴開發商要求維修。18日,記者從青島市建管局獲悉,青島有了《建筑工程質量投訴指南》,詳細列出了房屋投訴的程序和受理的范圍,房屋質量出了問題,市民可以按照《指南》來投訴了。
保修期內房屋質量出問題可投訴 18日,記者從市建管局獲悉,房屋質量出問題,市民與開發商交涉經常會遇到推諉扯皮,該局近日編制了《建筑工程質量投訴指南》,詳細列出了可進行投訴維權和不予受理投訴的情況,便于市民維權。
根據《指南》,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市民就可以投訴維權。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起,其中,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供熱和供冷系統的保修期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保修期為2年。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發現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后,市民應先行與開發建設單位聯系、協商解決工程質量問題,協商不成或開發建設單位拒不履行維修責任的,可到投訴受理部門申請督促處理;投訴人在投訴調查、處理過程中應積極予以配合。
投訴時需提供與開發商交涉記錄 進行投訴時,市民需要帶齊下面幾種材料:業主本人身份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住宅質量保證書原件;印證房屋質量問題的照片等影像資料;房屋質量投訴委托書(如委托他人,須同時提供受托人身份證明)。同時,先期與開發單位聯系、協商和交涉時的記錄也是投訴重要依據,需要—并帶齊。
在投訴調查時,投訴受理部門認為需要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鑒定的,檢測費用由建設單位先行墊付,質量責任方承擔。投訴人單方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鑒定的,應向投訴受理部門申請備案,檢測費用由投訴人先行墊付,質量責任方承擔,檢測結果符合要求的,檢測費用由投訴人承擔。投訴人或被投訴人自行委托檢測機構或專家出具的檢測資料、檢測報告、專家意見,不作為工程質量投訴處理的依據。
匿名舉報等10種投訴不予受理 《指南》中列舉了10種不在投訴范圍內的情況,市民在投訴房屋質量問題時需要注意:投訴人未先行與保修責任單位聯系、協商解決的;投訴人與所投訴房屋產權無權屬關系且未受產權所有人委托的;已進入司法訴訟或仲裁程序的;不具實名或匿名投訴的;超過保修規定期限或不屬于保修范圍的;涉及經濟賠償,或提出退、換房等質量以外糾紛及要求的;涉及用戶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使用功能以及裝飾裝修不當引起的;屬規劃、市政配套設施原因的;對投訴處理、復查、復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事實和理由提出的重復投訴;其他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屬于工程施工質量缺陷范疇,及依法不屬于投訴處理機構職責范圍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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