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的張先生向山東人民廣播電臺《關注質量》節目爆料稱,他在青島五洲四海家居城邦買的房子被開發商抵押出去了,并且被銀行查封。張先生多次與開發商溝通無果。
張先生說,他是2014年3月份買的房子,屬于商業用房。開發商是青島龍海城實業有限公司。目前房子已經封頂,停工兩年了。當時他買房的時候,合同上寫著抵押1號館等,他們買的是5號樓?,F在房子被開發商抵押了,而且也被銀行查封。
張先生跟開發商交涉多次,開發商說一直沒有解封,并表示在線抵押屬于正常。
記者了解到,張先生還將此事投訴到城陽區人民政府信訪辦,當時信訪辦答復說屬于債務糾紛。張先生表示,這個房子他買的時候是開發商宣傳的是北張社區控股的,是城陽區的重點工程。
針對張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記者咨詢了省律協公益法律服務中心王葆兵律師,王律師也給出了兩種解決方案,第一,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解除合同,退還購房款,并且要求賠償損失。第二種方式,可以繼續持有這個房屋,等待開發商籌集資金進行建設,或者等待政府來協調解決這個事情。在這個過程中,張先生可以規避這個事情,督促開發商繼續進行建設,把項目做完,把房屋交付給他。因為在很多房產判決案例中,有這樣一個原則,即在法院的主導下會優先保障住宅人權益。
同時,王律師提到,由于張先生買的房子屬于商業用房,在實踐過程中會存在一定的爭議,但是可以按照這個原則去做。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