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酒店改建為養老院后,很多人說我腦子出了問題,但我認準了要搞養老,因為我也會老的。”
——北京市豐臺區鐵匠營街道養老照料中心院長王建良說。
養老:不該為床位揪心
我國已進入老齡化時代,公辦養老院人滿為患,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公辦養老院為何“一床難求”?在老齡化日益嚴峻的當下,養老如何破題?
主持人:從目前情況來看,在大中城市,公辦養老院床位緊張,尤其是一線城市,幾乎“一床難求”。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周潤健(新華社天津分社記者):公辦養老院“一床難求”問題主要集中在市區。這些地方交通便利、醫療資源集中、社會養老需求大,公辦養老院價格也比同等水平的民辦養老院低,加上老人對政府辦的養老機構更加信任,所以“一床難求”問題比較突出。
黃元龍(浙江省民政廳社會福利與老年服務處處長):“一床難求”實際上是個偽命題。養老機構有其自身特殊性。因為床位是有限的,而且替代率比較低,住滿后,后來者想入住,就得等候。這不光在我國,在西方發達國家也是如此。
去年,浙江省養老機構入住率在66%左右。為什么還有空置?一方面,是因為這幾年養老機構大發展,而養老機構要住滿一般需要七八年,一個大型養老機構5年內入住率能到50%就已經非常不錯了;另一方面,是因為還有不少養老院,特別是農村養老院條件較差,雖有床位但很多老人不愿意去。
方嘉珂(天津鶴童養老院創始人):國家投資興辦養老院的初衷,是要起“托底”保障性作用。但遺憾的是,長期以來,大多數公辦養老院把收住人群鎖定在生活自理、能歌善舞、吟詩作畫的老年群體上,那些無權、沒錢但真正需要幫助的老人自然“難求一床”。
主持人:對于在地理位置、服務、收費等方面存在優勢的公辦養老院,導致“一床難求”的原因之一是對收住的老年人沒有明確的身體狀況、經濟狀況的界定。
方嘉珂:應該公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者名單,不能再冒用納稅人的錢來贍養健康、低齡、生活自理的老人了。
周潤健:作為“保基本、兜底線”的公辦養老院,應當提供救助性和保障性的基本養老服務,服務對象應當是三無、五保、高齡、失能、失獨等存在特殊困難的老年群體,回歸“保基本、兜底線”本位。
方嘉珂:社會福利院、敬老院應就地轉為“民辦非”登記,變政府事業單位的財政撥款方式為向貧困、高齡、失能、臨終狀態的老人購買服務方式。同時,要培育和興辦專門面向貧困、高齡、失能、臨終狀態老人的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
柴海燕(杭州市雍柏薈老年護養有限公司副總裁):公辦和民辦養老機構仍舊存在定位不明確不清晰的問題,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政府在其中應該起到的作用是托底,而把其余市場份額歸還市場,讓市場來自由選擇和充分競爭。
主持人:公辦養老院排長隊的同時,民辦養老院卻遭遇“住不滿”的窘境。市場潛力巨大的民辦養老院緣何遭遇“成長煩惱”?
張文革(天津市龍福宮老人院負責人):公辦養老院是政府“親生”的——土地是無償劃撥的,房子無租金,員工工資由財政撥款,水電氣暖都不是按市場價格上交的。反觀民辦院,這些費用都要算進運營成本中。僅房租一項就占掉一半的收入。
周潤健:最近我在天津一些民辦養老院采訪時了解到,除了持續上漲的房租給民辦養老院帶來生存壓力外,養老護理員崗位招工難、留人難也是民辦養老院的一塊“心病”。
張文革:養老護理行業確實很辛苦,臟、累、苦、待遇差、工資低不說,有時碰到那些脾氣古怪的老人,確實很難伺候。近兩年,雖然我們在努力提高工作人員待遇,但很多人最后還是選擇了離開。
李久茹(天津市勁松養護院院長):由于人手短缺,民政部門組織的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培訓我們很難派人去參加。
方嘉珂:雖然全國各地現在都在努力實現100%持證上崗的目標,但目前的情況是培訓一批走一批。
張文革:近年來,為鼓勵民辦養老機構發展,國家和地方都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但有些政策是“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傅企平(全國人大代表、寧波滕頭村黨委書記):要避免養老院“公熱民冷”的現象,關鍵還是要錯位發展,養老需求的層次結構不一樣,民政部門應該積極引導,按照不同層次需求來開展養老院建設,滿足養老群體的個性化需求。
整理:周潤健 商意盈;主持人:姜磊
“產品要進入市場,得經過省市縣三級認證,并為此支出高昂的成本,這已成為企業難以承受之重。”
——江蘇某上市公司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這樣說。
基層辦事能否再順暢些
隨著簡政放權政策的陸續出臺和審批制度改革的不斷推進,基層辦事比以往順暢許多,但依然存在一些死角和盲區。對此,群眾呼聲強烈。
主持人:現在基層辦事難、辦證難還有哪些表現和特征?
王開玉(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員):基層辦事比以往順暢多了,可對農村以及某些特定人群來說,“辦證多,辦事難”的現象依舊存在,有些地方仍舊存在層層設卡的問題。
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業領域的創業機會和空間逐步增加,但融資渠道不暢、擔保難是很多創業者面臨的最大瓶頸。特別是來自農村的創業青年在申請貸款時沒有擔保人,也沒有什么抵押物。加上很多項目又傾向于那些形成規模、有人脈關系的企業,很多人因此而放棄創業。
孫寶強(廣東生產力發展研究會專家理事、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確有這種情況。簡政放權帶來的獲得感在基層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享受。比如,在一些地方招商引資仍然是地方黨政一把手的“第一要務”,招商引資方面辦起事來自然順暢。而對于不在上述“優待”范圍內的事務,有些工作人員就會“看人下菜碟”。
楊紹功(新華社江蘇分社記者):說到辦事難,應更多關注企業的辦事難。現在老百姓跑個證、“證明我媽是我媽”這樣的情況少了,而企業辦事被卡的情況時有發生。
主持人:一些地方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落實不到位的表現和原因是什么?
藍紹敏(全國人大代表、江蘇泰州市委書記):在我看來有這么三個原因。一是部門權力意識太重。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一講到優化發展環境、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大家都贊成,但到了具體清理審批項目的時候,一些部門卻“打著自己的小九九”討價還價,軟磨硬拖,找各種理由頂著不辦,想方設法保留對自己有利的東西。深究起來,是有些同志將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
二是“中梗阻”現象嚴重。我們講到優化商務環境,大家都贊成,但在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中,不是按國際慣例和公平公正原則提供優質服務,而是“鄉下鑼鼓鄉下敲”,由著自己的性子來,當初的承諾不兌現,應有的服務跟不上。有的部門對特定的社會中介機構不善管理,甚至幫助一些機構搞“獨家經營”,在缺乏充分競爭的情況下任由其侵蝕投資環境。
三是不作為心態作祟。有的基層部門和領導,抱著不干事也不能出事、不亂為也不作為的心態,搞被動服務、消極服務,最終影響外來要素的集聚,影響地方的長遠發展。
王云飛(安徽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基層辦事難,其實無外乎兩點。一是有利可圖,易于權力尋租的領域難改革,這些領域很多與現實利益相關,少數政府機構工作人員往往有種獲得利益的思維。二是政策規定不明確的灰色地帶,權力部門有規避風險的思維預設,怕擔責任。
主持人:還有哪些原因造成了基層辦事難?
黃霄椿(江蘇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審批服務管理處處長):辦事難,難在政府部門不是一個窗口對外。老百姓經常說辦一件事要蓋無數個章,其實是政府部門多頭管理、層層審批的結果。
孫寶強:基層部門辦事效率低下還在于政府部門沒有持久、有效的外部壓力。在一些地方,監督的制度規定都有,但往往執行不到位,或者根本就是擺設。如何讓監督更加有效是關鍵。
基層公務人員素質不高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辦事效率,導致現代化審批手段無法發揮足夠作用。一些地方推行無紙化審批、網上審批,但一些公務人員不會使用,收到申請后先打印出來討論、報批后再進行網上操作。
王云飛:是啊,從監督角度來看,基層政府工作如果沒有透明化的流程,外人很難掌握一項審批事項進度如何,不透明必然使質詢乏力。
主持人:切實解決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的問題,就必須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為基層群眾提供公平、及時的服務。
王開玉:我們還需要增加公務員的工作激勵,可以探索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的薪酬制度,形成公務員工資可升可降的良性運行機制。同時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審批標準和流程制定,運用好聽證制度,對于審批標準和流程進行聽證。
藍紹敏:從泰州來說,我們放棄了拼資源、拼優惠、拼政策的“老三拼”套路,樹立了比政府職能轉換、比社會主體和市場主體活力、比符合國際慣例商務環境的“新三比”理念。從“老三拼”到“新三比”就是解決企業辦事難的理念上的轉變。
列出政府權力清單后,我們還將把清單協調整合,實現統一,避免各自為政,清除群眾和企業辦事的明溝暗坎。積極穩妥推進“六個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更大力度為企業發展松綁減負、為創新創業清障搭臺。
整理:陳諾 楊紹功;主持人:何晏
落實法定節假日和帶薪休假等“普惠性”法律和政策,比鼓勵實行“有條件”的兩天半休假更重要。
——中國人民大學休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王琪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我的假期還給我
“2016年將推動完善針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休假保障措施;加強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地方和企事業單位在保證每周法定40小時工作時間、不影響群眾辦事的前提下,創造條件讓員工錯峰休假、彈性休息,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不久前,全國旅游工作會議上傳出的這一消息給長期難以休假的職工帶來了希望。
主持人:對于與休假有關的政策調整,大家有什么感受?
周蕊(新華社上海分社記者):舉一個具體的例子吧。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計生法刪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提倡符合規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從2016年1月1日起,晚婚獎勵假正式退出歷史舞臺,理論上只保留3天婚假,而各省的婚假從3天到1個月不等。我采訪了解到,不少處在適婚、適育年齡的人表示,婦女節、青年節沒休過,雙休日和節慶假期能否休息要“看運氣”,以往休假幾率最大、時間最長的晚婚假如今又被“取締”,感覺假期實在是不夠用!
王冰(北京白領):我原本打算今年1月28日領結婚證,因為正好是星期日,還打算邀請親朋好友來見證。可一聽說婚假政策要變,去年12月31日,我特地請假“突擊”領證。到登記中心一看,已經好多人在排隊了,最后一直到下午快關門才搞定。不過,我還是挺慶幸能趕上“末班車”,否則我早就定好的歐洲蜜月之旅可就泡湯了。
程迪(新華社江西分社記者):晚婚假雖被取消,但多地職工仍可享受由晚育假調整的“生育假”。目前有超過11個省明確,女方產假在國家規定的98天基礎性產假基礎上,增加30天至60天。其中,安徽、四川、寧夏、山東等地女方產假均增加60天。
張蓉(上海的一位準媽媽):我馬上就要臨產了,雖然關注上海版的產假政策,但不抱很高的期望。因為不管規定怎樣,從同事的經驗來看,到了三個月的時候,單位大小領導要么頻頻到家拜訪,要么通過短信、微信提示你:該上班啦。這些年就沒有一個同事能真正休足產假的,平時法定節假日能正常休就很不錯了。
文軍(華東師范大學社會研究所所長):公眾對休假的增加、減少乃至挪動,都很敏感。公眾休假權的落實需要算經濟賬和“居民感受賬”。捍衛公民的休假權,這就要求正視我國公民法定節假日明顯偏少的現實情況,增加職工和單位對“休假權”的認識,不能只盯著經濟利益看,還要讓職工有獲得感。
樓嘉軍(華東師范大學旅游系教授):對“休假權”的保障,看的不僅是明面上法定假期有多少,還要看實際能休的假期長與短。
主持人:目前,“2.5天假期”模式已經或即將在一些省試點推開,各位對此怎么看?
程迪:2015年率先實施“2.5天假期”的江西上饒市的做法比較有代表性,當地的執行時間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實行周五下午與周末休假,周五的半天休假時間計入帶薪年休假,所休時間從年休假中扣除。若年休假可休天數不足以抵扣夏季周五下午休假累計天數,仍可享受夏季周五下午休假。
柯超(江西上饒某國企員工):我是“2.5天假期”的受益人之一。以前周末出游行程太過匆忙,尤其是帶著孩子,根本玩不好,如果想要周五提前出門避開高速公路的高峰期還得請事假。去年夏天,我利用兩個小短假,自駕帶著家人到湖北、廣東等周邊省份游玩。以前周末只能在附近轉轉,現在時間更從容,能跑遠一些的地方,以后出游就不必去湊“小長假”“黃金周”的熱鬧了。
陳俊卿(全國人大代表、上饒市委書記):上饒市是旅游大市,科學完善公休假、規范帶薪休假制度提高了本地游客的出行意愿,“2.5天假”帶給上饒旅游業的促進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朱征夫(全國政協委員、知名律師):帶薪年休假是企業職工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所享有的法定權利,以何種方式休年假應由職工自行決定。政府可以引導企業、職工或工會組織就年休假的休假方式達成協議,但不適宜以行政方式強行安排職工年休假的休假方式。
周蕊:如果政府出臺的意見僅是“鼓勵性”的,就不具有普遍的強制性和約束力,一些單位特別是非公營單位很容易以“不具備條件”為由拒絕實行。
崔鐵柱(北京外企職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安排2.5天休假,確實能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員工的休假福利。但其他“沒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企業的員工,則可能得不到任何實惠。這么一搞,機關事業單位員工與其他企事業員工之間休假福利的差距可就越來越大了。這也是一種不公平,是變相加大社會的福利差距。要我說,還是應該先把帶薪休假落實好才行。
主持人:帶薪休假,我們還有多遠?
許光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國家統計局調查數據顯示,全國享受帶薪休假的城鎮正規就業人口至少有3億。但2015年人社部的調查發現,全國單位帶薪休假落實率僅為五成,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落實情況不佳。落實帶薪休假比較好的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部分人之所以不休年假,是擔心休假影響前途和收入。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企業希望通過減少員工帶薪休假時間來降低成本,因而不愿主動落實帶薪休假。
周蕊:帶薪休假制度落實不理想,一大主因是相關條例缺乏約束力。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人社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已實施多年,但是這些文件并未明確用人單位不執行的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缺乏威懾力。
方樂華(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應加強帶薪年休假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職工休息權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援助,對拒不執行“帶薪休假”制度的單位及主要負責人明確相應的處罰規定。
朱征夫:《休假條例》第七條和《實施辦法》第十五條雖有相關規定,但主要是針對企業不執行帶薪年休假應給予職工補償或賠償,并沒有針對企業的懲罰性規定,因此對不執行帶薪年休假的企業出臺細化的行政懲罰措施是有必要的。
整理:周蕊 程迪;主持人:李力[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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