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6日訊 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市南區炙熱音樂餐廳(個體工商戶)因涉嫌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社會生活噪聲,被青島市市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
青島市市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4年12月27日檢查,市南區炙熱音樂餐廳(個體工商戶)在閩江二路70號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社會生活噪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 (一)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社會生活噪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 (一)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社會生活噪聲的;”青島市市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市南區炙熱音樂餐廳處以60000元罰款并責令停產停業。(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趙曉珊]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