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短視頻平臺出現許多利用外賣員人設擺拍的虛假視頻。外賣小哥帶著患腫瘤的孩子送餐;騎手公布工資條,一天就賺64元;女外賣員送餐車被盜,在路邊崩潰大哭。這些視頻在網絡上引起廣泛傳播,然而最后都被證實是虛假擺拍的,整個情節都是編排好的,甚至有的視頻從準備到拍攝用時不到7分鐘。
流量時代,這種“賣慘式營銷”在網絡上層出不窮,打造的人設也是花樣百出。“農產品滯銷,農民血本無歸”“家庭貧困,男孩輟學幫助哥哥上大學”“女孩控訴原生家庭”等視頻比比皆是,通過捏造悲慘境遇,利用網友的愛心以博取關注。在這些精心設計的情景中,公眾的共情能力被故事情節調動,成為網紅謀取利益的工具。假劇情,藏著真套路,看似賣的是“慘”,實則是賣“貨”。這種“苦情”劇本頻頻翻車,不僅造成信任缺失的不良社會風氣,也在不斷地消磨著公眾的同情心,就會容易導致出現“狼來了”效應,對真正需要幫助的群體造成負面影響,這不僅是挑戰道德底線,還越過了法律的紅線。
“賣慘”營銷的行為究其本質是虛假宣傳。目前,警告、限流、封號是針對這類視頻的主要處理方式,但有些博主在接受處罰之后,換個“馬甲”就可以繼續博眼球,在合法與違規的灰色地帶反復橫跳,而現如今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在不斷地與時俱進,提高違法的成本,讓這些抱有僥幸心理的博主望而卻步。例如,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就對虛假宣傳行為的認定規則進行了細化和明確,讓披著各式“苦情”外衣的營銷行為無處遁形。
而在今年中央網信辦啟動的“清朗·網絡直播領域虛假和低俗亂象整治”專項行動中,編造虛假場景人設,無底線帶貨營銷是重點整治的五類突出問題之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者負有告知義務的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當事人基于錯誤認識作出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因欺詐而產生的民事法律行為,過錯方不僅要退款,還要承擔懲罰性賠償的后果。
在相關法律不斷細化的同時,各大平臺也要承擔起更多的責任,提高審核標準機制和管理水平,對產出內容進行嚴格把控,加大對賣慘類營銷性質的主播和商家的處罰力度。同時,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消費者或用戶的反饋及時受理,防止此類虛假視頻進一步擴大傳播范圍。面對此類視頻,網民們也要提高辨別能力,不要輕易地被“賣慘”內容所迷惑,有愛心是好事,但是也要保持警惕性。在想施以援手之前,不妨多些鑒別意識,反復確認其視頻內容的真實性,核實清楚情況之后再幫也不遲。
苦難不應該成為“網紅”的致富劇本,公眾善意也經不起一次又一次透支,但是解決此類亂象,并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營造一個良好的網絡環境,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久久為功,不能讓社會的善意、公眾的愛心成為所謂“網紅”營造流量的工具。
信網評論員 王榮
[來源:信網 編輯:李源菁]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