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島一場非法使用人臉識別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膠州華潤城推出“帶人購房返傭金”活動,王女士按要求帶自己弟弟購房后,竟然無法享受傭金。華潤城方面的解釋是,他們的人臉識別系統曾在去年抓拍到王女士的弟弟,因此屬于“自然到訪”。(詳見《華潤置地宣稱帶人購房返傭金 憑借人臉識別遲遲未兌現》)
在房地產銷售過程中,如果購房者是看了房企宣傳后去看房,被稱為“自然到訪客戶”;如是是被中介帶去看房,則屬于“渠道客戶”,購房訂單成交后,房企要給予中介一定的“好處費”,即傭金。相較于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甚至幾百萬的總房款,對大多數人來說,傭金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為了區分自然到訪客戶和渠道客戶,進而判斷傭金應該發給樓盤現場銷售還是中介,人臉識別系統已經成為青島一些售樓處的“標配”。據媒體報道,在青島遼陽西路上的遠洋萬和城售樓處、即墨區萊青路上的天泰·天空之城售樓處等都設有多處攝像頭,有的很是醒目,有的則頗為隱蔽。當購房者到訪售樓處時,面部信息會被記錄并上傳至開發商的系統中長期留存,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刷臉付款、刷臉驗票、刷臉進小區……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人臉識別技術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場景越來越多,其使用邊界問題,一直爭議不斷,成為大數據下的一把“雙刃劍”。
開發商通過人臉識別技術對購房者來源進行判斷,以便達到控制銷售成本的目的,但對購房者來說,安全更為重要。人臉識別技術靠采集生物信息進行識別,如果被非法獲取,個人的行程軌跡、人際關系、財產等隱私信息都將暴露,由此帶來的風險不容忽視。此前,青島市南區貴州路一小區啟用能“刷臉”的門禁后,部分業主擔憂面部信息泄露不愿“露臉”,和業主委員會產生爭議。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事實上,對于人臉識別技術濫用現象,并非無法可依。雖然《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都對與人臉識別技術相關的個人信息保護作出規定,但出臺專門的制度規范還是很有必要的。8月8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劃出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制度紅線,明確賓館、銀行等經營場所中的使用規范,為個人信息保護筑起“銅墻鐵壁”。
技術本身沒有好壞,關鍵在于如何使用。要想實現人臉識別技術的安全應用,僅靠司法保障是不夠的,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不斷提高人臉識別技術研發水平,增強系統性風險管控能力,封堵信息泄露的漏洞;另一方面,強化執法力度,嚴厲查處濫用人臉識別技術的企業和個人,確保技術合法、合規使用;對于公眾而言,要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謹慎選擇使用人臉識別技術的場景,提高防范詐騙的能力。
信息時代下,讓人臉識別技術規范起來,找到便捷與安全之間的平衡點,才能更好的享受“科技紅利”,增強生活幸福感,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信網評論員 戴慧慧
[來源:信網 編輯:劉文賢]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