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7日訊 (見習記者 劉馨) 充值時有贈送金額,那么這些免費的消費金額在退費時又該怎么計算?“那家”面包房給出的答案是將贈送金額全部扣除,但這樣簡單的方式卻遭到了消費者的反對。對此,律師認為,既然充值金額與贈送金額達成一定比例,那么在消費和退費時也應該按照相同比例計算,不能把贈送金額“一刀切”。
2022年6月,孫女士在“那家”面包房辦理會員卡,并參加了充值300元贈送40元的活動,幾個月面包房又推出了“充300送50”的新活動,孫女士就再一次充了值。可沒過多久,“那家”面包房關了店,商家也通知會員可以退費,但是會員卡的錢怎么算,又成了新的問題。
“兩次我一共花了600元,加上贈送的,卡里應該是690元。到他們閉店的時候,我卡里還有331.5元,但退的話只能退231.5元。”對于這多扣除的100元,商家的解釋這是兩次充值的贈送金額。
對于這樣的扣除方式,孫女士有些想不通:“先不說贈送的金額沒算對,按照商家的計算方式,相當于是給充值金額和贈送金額排了隊,先花充值的,再花贈送的。可憑什么這樣規定先后順序?為什么不能是先花贈送的,再花充值的?”
隨后,信網聯系到了“那家”面包房,門店負責人表示退款就是要扣除贈送的部分,會員卡里消費者自己花錢充值的部分才會退還到其個人賬戶里,“如果消費者不接受這種退款方式,可以到同一品牌的其他門店消費。”
不過,截止到發稿之前,信網接到了孫女士的信息,“門店已經同意多扣除的100元退給我了,錢已經到賬了。”
對于“那家”面包房此前的退款方式,北京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的車秋峰律師認為,這種計算方式是不合理,充值本金和贈送金額應該等比例消費和退款,“本金和贈送金額的部分是6:1,那么花錢的時候也應該按照6:1來算,所以說當事人可以合理維權。”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