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7日訊 (記者 鄭倩楠) 王女士在京東洗衣送洗6件羽絨服,后續發現基本上每件衣服都有問題,“要么油污沒洗干凈,要么是壓根沒清洗。最嚴重的是一件新買的2600元白色羽絨服,已經是完全不能穿的狀態了。”而京東對此只給出100元的賠償方案。信網(0532-80889431)就此事聯系到京東,但對方暫未回復。據了解,京東方面給出的最新方案是賠償200元。
去年雙十一,王女士在京東洗衣旗艦店購買了129元的洗衣服務套餐,可清洗6件衣物。直到今年2月16日,王女士才預約了送洗。但后續收到的衣服,讓她大吃一驚。“我送去的6件羽絨服,基本上每件都有問題,要么油污沒洗干凈,要么是壓根沒清洗。最嚴重的一件,已經變成完全不能穿的狀態了。”
王女士所說的是一件白色羽絨服,她告訴信網,收到的衣服袖口處破了兩個洞,防風抽繩不見了;整體顏色串色,變得黃黃臟臟的;衣服嚴重變形,壓縫處洗壞導致羽絨服里的絨毛都堆在了下面。“這件衣服是我買來滑雪穿的,就穿過一次,因為吃火鍋滴了一處紅油所以送去清洗,沒想到2600元的新衣服能洗成這樣。”
“但京東洗衣不承認是他們的問題。”王女士稱,“他們說自己是專業的,我的這件羽絨服跟其他衣服的洗法不一樣,他們說是通過經驗判斷決定的清洗方式。”王女士要求京東方面給出解決方案,但對方表示僅能賠償100元。
對此,京東客服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賠償金額是按單件衣服清洗費用的十倍來計算的,“我們后續會聯系消費者解決問題,核查具體原因然后再做答復。”但截止發稿,信網并未收到回復。
后續信網再次向王女士確認事情進展,她表示,京東方面有聯系她,“但他們說光有付款記錄還不行,必須重新去找買衣服的店家開具發票或收據。如果沒有的話,目前最新的解決方案是賠償200元。”王女士稱,衣服是過年在老家買的,回去一趟車票也要好幾百。目前雙方還在協商當中,信網也將持續關注此事。
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介紹說,《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洗染業經營者應當與消費者共同確認洗染前的衣物狀況,并在服務單據中注明。造成衣物損壞、串色、染色、遺失的,應當退還收取的費用,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山東省洗染行業消費爭議處理辦法》第十條:洗滌后衣物出現洗滌質量問題,經修補仍有穿用價值的,經營者應按該衣物洗滌費的1-6倍金額賠償;不能修復或丟失的,經營者應按該衣物洗滌費的10-20倍金額賠償,但不得超過衣物的實際價值(衣物的實際價值:衣物穿用一年內折舊20%;穿用兩年內折舊40%;穿用三年內折舊60%,逐年遞增。但最多折舊率不得超過75%,年限以購物發票的日期為準)。
“以上條款屬于指導性意見,具體賠償金額和解決方案還需要看雙方協商的結果。消費者可以準備好充足的舉證材料,這樣有利于問題的解決。”該工作人員說。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