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7月15日訊 (記者 趙寶輝) 超市貨架上的產品琳瑯滿目,給足了消費者自由選擇的空間。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貨架上的每一件商品在其自身的生產成本外,都還背負著另一層成本。“小公司在商超的經營太難了,進場費、條碼費、堆頭費、系統維護費以及物流管理費等,僅一家超市的店面開支每年就達5萬元,而且費用年年上漲。”李先生在談起公司業績時連連感嘆工作艱難。諸多收費項目變成了無形的成本壓在了供應商特別是中小供應商的身上,讓疫情期間本就艱難的經營更加舉步維艱。而對超市來說,類似進場費這種經營外收入已經成為經營者重要的收入來源。
產品進超市要“花錢通關” 一個產品年成本達十幾萬
李先生是青島一家日化品企業的負責人。在外人看來,李先生的事業做得風生水起,因為在永旺、麗達、家佳源、利客來等大超市的貨架上都能看到他們公司的產品。可這明面上的一團繁花在李先生這里卻變成了一肚子苦水,因為每進場一家超市,就意味著他要多掏一筆錢。
進場費、條碼費、維護費……李先生坦言,商品進入超市的路,全都是靠一筆筆費用通下來的。“比如說利客來,進場費是固定的3萬。進了超市就要有產品條碼,每個店費用不一樣,便宜的100元,貴的300元。另外產品在超市里的維護費是每年680元。如果想跟著超市的活動做促銷,把產品擺放在顯眼的位置,每次就得另外交2000元。”李先生算了一筆賬,同一款產品要進多個超市才能鋪開銷路,每年光在這些費用上的成本就要五六萬。
“花錢通關”并不是一勞永逸,產品想要長久留在超市里,還要達到一定的銷售量考核。李先生的公司共有六七款產品在超市銷售,這六七款產品中的每一個的年銷量都要在3萬元以上才行,否則就會被清除出場。
李先生的情況并不是個例,信網在采訪中了解到超市進場費已經成為業內約定俗成的收費項目,只不過這個進場費是個統稱,不同超市會將這筆費用細化成不同的收費項目,但歸根結底這都是供應商繞不開的一筆費用。
例如,家佳源超市免收一次性進場費,但是條碼費就比其他超市高出200元。主營社區門店的樂華超市也沒有進場費,但要收取條碼費500元和開店費500元,供應商希望在幾個門店上架商品,就需要交幾個開店費——目前樂華超市在青島約有90家門店,全部上架的話單單開店費就要45000元。
超市賺完差價還要賺進場費 大品牌才有權利砍價進場
李先生告訴信網,產品在市場上的銷售價格是超市自行確定的,正常情況下超市賺取的是售價與供貨價之間的差價,而供應商企業的利潤則是供貨價與成本價之間的差價。但根據目前超市收取進場費的情況看,除差價以外的這些零散費用也已經成為超市的生財之道。
“現在的市場價格這么透明,要是只靠差價,哪還有利潤可言。”羅女士曾在青島一家大型超市擔任采購經理,她告訴信網,像進場費這類費用都屬于超市的營業外收入,也是超市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食品,這是超市里流轉速度最快的品類了,超市營業外收入的來源主要就是食品類供應商。”
不過,產品的進場費在超市這兒也不是一口價,產品的品牌越大、知名度越高,就越有跟超市“談判”的底氣。“我們供應商之間也聊這事,同樣是日化產品類的,藍月亮洗衣液就沒有進場費。”說起這種“差別待遇”,李先生也有些不服氣,但在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的作用下,卻又不得不低頭:“誰讓人家是大牌子呢?這種品牌的市場認知度高,產品的銷量也大,能給超市帶來更大的利益。”
信網以某品牌啤酒廠商的身份咨詢了樂華超市采購部門的劉經理。他稱,“像我們這種社區型超市一般情況不收取進場費。但需收取500元的條碼費、開店費和配送費。”利客來超市和麗達超市采購部門均表示,具體費用明目不好說,只有超市看到樣品后才可以確定。永旺超市則稱,超市僅掙取合理差價,像進場費、條碼費等費用則是一概不收。
收費項目花樣多 消費者才是最終的買單人
實際上,除了超市這條銷路,李先生的公司也開始嘗試探索線上銷售。但線下商超這一傳統銷售渠道對企業和品牌來說是一個更大的展示窗口和平臺,特別是對日化產品來說,一些上了年紀的消費者更喜歡在實體超市里購買日用品。“對我們這些中小供應商來說,進了超市,基本上就是無利可圖,甚至虧本,可要是不進又無法增加知名度,無法擴大銷量。”李先生說,這兩年受疫情影響,中小企業的日子不好過,而這些費用無疑是加大了企業的經營壓力。
而除了為自己抱不平,李先生也替消費者感覺不值,因為這些成本費用最終會轉嫁到花錢購買產品的消費者身上。“拿我們的產品為例,我們核算的產品成本價是4元,供給超市的單價是12元,超市的售價是21元。我們報這個價格的時候,實際上就已經把進場費的成本算進去了。如果超市不收這筆錢,成本還可以往下壓,消費者就能以更實惠的價格買到同樣的產品了。”
進場費有一定合理性 但費用怎么收進場之前得說明白
對超市來說,新產品進場肯定要經過多個檢查、審驗步驟,收取一定的成本費用作為進場費無可厚非。但是當把該由超市承擔費用轉嫁到供應商甚至消費者身上,把進場費當做另外一種盈利手段,這跟維持基本成本就是兩回事了。
對于進場費的收取問題,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相關工作人員認為,這屬于行業內規則,市場監管的相關條例中并沒有禁止性規定,“這筆費用的收取并不一定是價格違法行為。供應商在向超市進貨之前,就費用問題已經達成了一致,只要雙方依法履行合約,就沒有任何問題。”
山東中青律師事務所郭鐵鈞律師則認為超市對供應商收取進場費是存在一定合理性:“超市為供應商提供了場地、宣傳、促銷等服務,收取一定的費用是合理的。同時,大型超市作為知名品牌,提供的服務中還包含了其品牌價值,這也是超市無形的資產。”至于如何界定超市是否亂收費,郭律師認為還需要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審核,“另外,超市收取的費用是明明白白地告訴供貨商的,超市沒有強迫供應商交費,如果覺得這個超市的費用過高,供應商完全可以選擇其他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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