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催收不審慎,兩家銀行各吃到80萬罰單。6月2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公開了對中國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以及另一家銀行的行政處罰。從公布的違法違規事實看,兩家銀行都存在“信用卡催收嚴重不審慎”的問題。
“催收”這個詞給人留下的印象大多是負面的,一些跟催收公司打過交道的人也避之不及。此前,信網報道了賈先生與深圳萬乘聯合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乘公司”)的矛盾,這家公司受浙江網商銀行的委托,對拖欠螞蟻金服貸款的人進行電話催收。賈先生不是借款人,卻也多次接到了萬乘公司的電話打擾。
信網(熱線0532-80889431)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不少銀行機構和非銀機構都會將以貸款欠款為代表的不良資產外包,由此也產生了專門負責催收的外包公司,萬乘公司就是這類公司的代表。近年來,用戶與催收公司的矛盾也接連上演,主要集中在密集的電話催收、語言威脅以及打擾不相關第三人等方面。催收公司究竟是干什么的,催收一旦出了問題又該誰來負責?青島又有哪些待處理的不良資產包?信網就這些問題進行了了解。
催收公司一個月能中標12個項目 合作機構近百家
欠錢要還,天經地義。此前,信網曾報道了沒借過網貸的賈先生頻繁接到催收公司電話一事,這讓他第一次接觸到了專門的催收公司——給賈先生打電話的是深圳萬乘聯合投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而這家公司所屬的萬乘金融服務集團就是一家專門從事金融外包業務的企業。在與賈先生的矛盾中,萬乘公司方面表示賈先生的電話是由合作單位浙江網商銀行系統推送的,電話號碼已經進行了脫敏處理,負責撥打電話的工作人員也看不到賈先生的真實號碼,只能通過銀行提供的系統撥打。
催收公司與銀行合作,這在業內已經是平常事。單從萬乘公司官網公布的信息看,僅2022年5月,萬乘公司就中標了東莞銀行等12個銀行機構的催收外包項目。
而在該公司的產品介紹欄目中,萬乘公司的具體業務包括了信用卡違約催告、銀行及非銀機構不良貸款催收、企業應收賬催收以及信用報告征信調查。在催收這一領域,萬乘公司可謂做得是風生水起——被其劃入合作伙伴的有55家銀行機構和54家非銀行機構,幾乎涵蓋了國內絕大部分與金融信貸相關的知名企業。
中標項目多,合作機構多,意味著萬乘公司的回報也不少。據悉,萬乘公司每年都會評選“萬乘之星”,他們當中有的團隊一年創造了超過千萬的傭金收入,有的團隊年度回款金額超過6億元。
信網注意到,萬乘公司在青島也設有分公司。信網聯系到青島分公司,表示想要了解其業務范圍,一位操著外地口音的男子只給出了這樣的回答:“催收不是要賬,不是什么活兒都接,我們只接銀行的業務。”
催收投訴數量大 無辜親友受連累
催收之所以會被人詬病,是因為催收公司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不停的電話,令人聞之害怕的語言,甚至還牽涉到了身邊的親朋好友。信網曾報道的賈先生就是催收的“無辜受害者”,明明是朋友借了錢,萬乘集團卻找到了他的頭上,接連兩次給賈先生打電話,給他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困擾。
無獨有偶,濟寧的一位女士也曾接到過催收電話,電話中被稱為欠款人的是這位女士的同事,但在催收人員的口中兩人卻變成了夫妻關系。而鬧出這樁烏龍的則是山東萬乘投資有限公司——這家山東萬乘投資有限公司曾是深圳萬乘100%持股的企業,只不過在2021年12月已經注銷。除了打擾了他人的生活,萬乘集團的西安分公司公司還被爆出過有違法催收的行為。
在催收外包剛興起時,這一行業的從業者確實良莠不齊,非法、暴力催收的行為屢見不鮮,“催收”這兩個字讓人聞之色變。2020年3月,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2021年第四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根據通報,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接收并轉送的銀行業消費投訴中,涉及信用卡業務的投訴最為集中,占投訴總量的比重為49.6%。
信網在“黑貓投訴”平臺上以“信用卡催收”為關鍵字進行了搜索,得到14061條結果。沒到還款日就催收、已經還清欠款仍在催收、打電話給他人催收等行為成為投訴重災區,甚至還有人聲稱家人受到了催收恐嚇。
除了催收外包 不良資產還可向外轉讓
催收外包只是銀行等機構處理不良貸款的方式之一。除此之外,在業內,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以下簡稱“流轉中心”)是接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金融基礎設施,一些銀行信貸業機構也會通過這一流轉中心發布不良貸款的轉讓信息。
以“青島”為關鍵字在流轉中心上搜索,共得到34個結果,除了一家股份制銀行轉讓的是“青島個貸包”外,其余的均是銀行對企業的“一對一”不良貸款。以“青島個貸包”為例,共涉及136戶個人不良債權,貸款用途均為消費及經營類,不良貸款未償付本息費金額合計約1.35億元。根據銀行發布的不良債權簡介,這136戶基本上都是失聯戶,包內資產也均已訴訟,已判決未執行的有5戶,執行中的有10戶,其余全都是終本執行。而銀行方面通過盡調掌握的財產線索中,車輛涉及7戶,占比5%,房產涉及17戶,占比12%。
據了解,目前在流轉中心開立不良貸款轉讓業務賬戶機構包含了182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216個股份制商業銀行、110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49個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5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而值得注意的是,這種不良貸款的轉讓門檻較高,只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以及監管部門同意的其他機構才可以作為受讓方。
但與銀行機構直接將不良貸款催收外包相同的是,這類轉讓業務同樣有對催收行為的約束。根據流轉中心的《不良貸款轉讓業務承諾書》,參與機構要承諾堅決禁止暴力催收,不委托有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違法行為記錄的機構、組織或個人開展清收工作。
行業主管單位接連發布規范要求 催收非法債務已入刑
催收并不違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維護了銀行等機構的合法權益,也遏制了“老賴”的不良風氣。但任何行業都應合法合規而為,催收也不例外。早在2009年,原中國銀監會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信用卡業務的通知》就明確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實施催收外包行為。實施催收外包行為的銀行業務金融機構,應建立相應的業務管理制度,明確催收外包機構選用標準、業務培訓、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等,并簽訂管理完善、職責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
2022年1月,《中國銀行業協會信用卡催收工作指引(試行)》正式實施,這一指引規范了銀行和其外包機構的信用卡催收行為,加強信用卡催收行為的管理與監督。根據規定,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外部催收機構催收行為管理主體責任,持續加強日常管理,通過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培訓等方式,確保外部催收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催收行為。會員單位及外部催收機構應按照委托協議約定履行各自權利義務。因管理不力,損害被侵權人、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各主體應在法律法規規定和委托協議約定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除此,2022年5月,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也對催收行為做了禁止性規定。
同時,信網也注意到,“催收非法債務罪”已經被正式列入刑法——根據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一)使用暴力、脅迫的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如遇到不合理的催收行為應該怎么辦?信網也就這一問題咨詢了中國銀保監會消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審慎實施催收外包業務”已經被寫入《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但作為消費者首先要有誠實守信、理性消費的義務,如果遭遇不合理的催收,例如頻繁的電話騷擾甚至語言威脅,可以先聯系銀行機構反映,要求銀行規范催收行為。如果與銀行無法溝通,可以直接投訴至銀保監會,銀保監會也會聯系各地方監管局進行落實,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文/信網記者 于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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