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月23日訊 2018年1月14日,市民張先生在青島費縣路店家家悅超市購買了一包焙朗早餐餅牛奶谷物,準備食用時發現該商品已經過期。費縣路店家家悅超市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0532-80889431),出現過期商品是工作人員在處理臨期產品時遺漏所致,會與消費者協商處理此事。
1月14日上午9點,馮先生經過位于青島市市南區費縣路店家家悅超市,便前往其中購買了一包焙朗早餐餅牛奶谷物和一包達利檸檬蛋糕,一共消費14.3元。準備食用時,張先生發現餅干已經過期了。
根據張先生提供的產品照片,信網看到,焙朗早餐餅牛奶谷物的生產日期為2017年4月13日,包裝上所印保質期為9個月,商品已經過期一天了。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過期的食品還會出現在貨架上呢?費縣路店家家悅超市的工作人員解釋說是因為值班人員在處理超市貨架上臨期產品時遺漏導致。“超市在處理臨期產品時,都會有專門的本子來記錄,這次出現這樣的問題,確實是超市的責任。”工作人員表示超市會與消費者協商處理此事,以后會加強對員工的管理。
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像張先生遇到的這類問題,應該保留好證據并及時的向當地食藥部門進行反映,會有執法人員前往超市進行檢查。如果檢查結果發現該店確實存在類似問題,工作人員將會依據相關管理條例對超市進行處罰,消費者也可以與超市協商要求一定的賠償。
信網全媒體記者 王娟
[編輯:光影]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