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月7日訊 作為一個交付不久的新小區,李滄區大嶗路上的逸景公館如今正處于第一個供熱季,但業主朱先生卻對供 熱收費方式提出了異議:“按照規定,新建小區都要實行按照實際用熱計量收費,可我們小區的計量設備卻成了擺設。”信網(熱線0532-80889431)了解到,逸景公館的供熱計量設備由小區開發商青島日昇源置業有限公司采購安裝,雖然質量合格,但由于未按照規定辦理相關費用預繳、未由供熱企業組織熱計量裝置采購和安裝等問題,已經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進行處罰。
“逸景公館是2016年12月底交付的,交房的那年基本上沒有業主入住,所以現在才算是第一個供熱季。現在供熱效果還說得過去,不過就是供熱收費方式好像不太對。”朱先生說,目前各家各戶都是按照住房面積交納供熱費,并沒有體現新建小區可以按照實際用熱量收費的好處。
朱先生說,自己經常出差在外,有時候連續半個月都不在家,“雖然按照用量交錢也省不了太多錢,但可以節約能源,總比家里沒人住還開著熱乎乎的地暖強。”剛開始,朱先生還以為新小區第一年供熱不具備采用按照實際用熱收費的條件,可后來發現分戶計量的設備早已安裝好,打聽了一圈才知道設備雖然有了,但卻是開發商私自安裝的,甚至還有可能是不合格產品,根本不能使用。
信網查詢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08年就發布了《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要求“新建建筑和進行節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須按照規定安裝供熱計量裝置、室內溫度調控裝置和供熱系統調控裝置,實行按用熱量收費的制度。”同時還規定了“新建居住建筑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委托供熱單位實施供熱計量設施的采購、安裝和使用,開發建設單位出資金額,納入房屋建造成本。”也就是說,居民住宅內的用熱計量設施必須由專業的供熱單位進行安裝,而不能直接由開發商自行配備。
4日下午,信網先后聯系了逸景公館售樓處和物業,工作人員均表示住宅小區都是按照面積收取供熱費,沒聽說要按照用熱計量收費。而對于私自安裝熱計量設施一事,開發商青島日昇源置業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則表示不了解情況。
隨后,信網聯系了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工作人員證實逸景公館小區的熱計量裝置安裝到位,并且經過青島市計量技術研究院檢定合格,已具備分戶計量的條件。“但在這個過程中,開發商確實存在未履行相關費用預繳、未由供熱企業組織熱計量裝置采購和安裝等未按照規定辦理供熱手續的事實,已經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進行處罰。”
信網全媒體首席記者 于曉
[編輯: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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