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月25日訊 小年已過,工資未發的劉先生遲遲不能回家,他在青島城建集團有限公司的項目款已被拖欠七個月共計10萬元,臨近年關劉先生焦急萬分。對此,信網(0532-80889431) 致電青島城建集團唐郡陽光項目部陳經理,陳經理稱工作正忙,稍后回復。但截至發稿,信網未收到任何回復。
2016年6月,劉先生承包了青島城建集團唐郡陽光項目部接木方和做防護板的項目。工作的七個月,公司以資金不到位為由曾未給劉先生發過工資,只有日常的生活費補貼。
劉先生告訴信網,青島城建集團唐郡陽光項目部拖欠工資的項目不止一個,“我們去討薪的有30多人,都是包工頭,總共欠款估計有上千萬。”如此龐大的數額,背后是更多被欠薪不能回家的農民工人。劉先生表示,自己的項目被拖欠10萬元,有40多個工人也在等待自己的工資,“他們有的家住四川,有的和自己一樣老家臨沂,至今還在工地,沒能回家。”
“公司成立了欠薪調解小組,但我們去討要多次,一推再推就是不發。”劉先生表示理解項目部領導的難處,“上面的資金周轉不到位,打算用房子來抵,但工人們都等著拿錢回家過年”,顯然用房子抵工資的解決方法是遠水難解近渴,不能滿足工人們的要求。
針對欠薪一事,信網致電青島城建集團唐郡陽光項目部。陳經理表示,近日就可下發,問及欠薪的其他問題時,陳經理稱正在忙稍后回復。隨后,信網致電項目部另一負責人肖經理,但其電話一直處于無法接通狀態,短信也沒有回復。截至發稿,信網未收到對此事的其他回應。
山東柏瑞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認為,根據合同或慣例青島城建集團唐郡陽光項目部應在項目完成后支付劉先生相應的項目款,否則或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的話劉先生可以申請勞動部門調解,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實習生 杜翊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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