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1日訊 朋友聚會是件開心的事,席間難免小酌兩杯,但是喝酒了就不能開車,開車就不能喝酒,這是每個駕駛員都應牢記得法律紅線,可還是有部分駕駛員存在僥幸心理以身試法。近日,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島高新區交警查獲了一名90后酒司機,借車“玩”酒駕。
2017年2月28日21時30分許,韓某駕駛一輛白色轎車沿岙東路由北向南行駛,行駛至新悅路路口時,被青島高新區交警攔下例行檢查。
(酒駕司機韓某)
搖下車窗后,一股刺鼻的酒氣撲鼻而來,隨后民警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韓某都十分配合,經測試,韓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76毫克,已達到酒駕標準。見自己被確定為酒駕,韓某顯得十分慌張,對自己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懊悔不已,并詢問民警,車輛是否會被扣留,當得知,車輛會被依法進行暫扣,待處理完后方可找代駕將車輛開走,韓某搖了搖頭,悔不當初。原來,這輛車是韓某借姐夫的,今天要還回去的。民警依法對韓某進行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記12分,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酒后駕車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借車酒后駕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是要承擔責任的,且酒后駕駛出現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拒賠的。對此,交警部門提醒車主,對自己所有的車輛應盡到管理責任,出借時要確定駕駛員合法合規行車,也提醒廣大駕駛員,遠離酒駕,遵守法規。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通訊員 劉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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