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29日訊 2017年9月3日,袁女士通過德邦物流正陽中路營業部,將一批貨物運往北京。“我當時已經告訴過工作人員,貨物需要雙層打包,用紙盒和木架加固,快遞單上也寫明了雙層打包,但是最終貨物還是受損。”
袁女士認為,貨物的破損是由于快遞員粗心沒有用紙盒加固導致,因此要求德邦物流做出賠償。她找到德邦物流客服報損價格為11000元,但德邦物流只給500元,袁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工作人員只告訴我把貨物登記為異常簽收然后才能賠償,可是這么多天過去了,也沒有人聯系我具體怎么處理。”袁女士說。
青島德邦物流正陽中路營業部的負責人于經理告訴信網,袁女士當時運送的貨物為汽車大燈,當時打包時工作人員已經對該貨物做了再打包,到貨后驗貨方告訴袁女士車燈有劃痕,袁女士將圖片給他們看過,確實車燈表面有劃痕,但并沒有破損,該痕跡用肉眼根本看不出來。且因貨物已經到達北京,所以物流這邊也無法看到實物。
信網了解到,德邦物流總部最終按照規定賠付500元,已將該款項打給袁女士。9月28日下午,負責人再次來電告訴信網,目前雙方已達成一致,事情得到解決,具體情況不方便做過多解釋。
針對此事,貝萊德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認為,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由于打包不當發生了功能性損壞導致價值貶損,影響后期正常使用,消費者可以通過舉證,要求德邦物流公司賠償該貨物的價值損失。對于袁女士的情況,德邦物流公司郵寄時已經做了雙層打包,但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仍舊出現劃痕卻并沒有發生不可修復的損壞時,則可通過雙方協商,物流公司做出相應賠償比較合理。信網全媒體見習記者 叢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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