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18日訊 2017年1月份,市民劉先生在城陽一商場內花費27元購買一盒由東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生產的魔法蛋,回到家后卻發現,魔法蛋內外包裝生產日期及保質期并不一致,在向廠家反映此事后,遲遲未得到一個合理答復。信網(0532-80889431)致電東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負責處理此事的溫先生,據其介紹,出現此情況是因為工廠生產時的失誤,產品本身質量并無問題。
購買回家后發現問題
(劉先生購買的魔法蛋)
2017年1月份,劉先生在青島市城陽一商場購物時,為孩子購買一盒價值27元的魔法蛋黏土。回家后,劉先生拆開包裝發現,該產品內外包裝的生產日期及保質期并不相同,令他心生疑惑。
根據劉先生提供的照片,信網看到,這個由東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生產的魔法蛋,外包裝生產日期為2015年12月30日,保質期為3年,而內包裝中生產日期卻為2015年3月15日,保質期為2年。“正常的商品怎么會出現這個情況?難道不是有問題?”劉先生說。
同一件產品,不同的保質期,讓劉先生無法相信該產品沒有質量問題,不敢再給孩子使用。隨后,劉先生撥打了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投訴電話,同時致電東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要求其作出合理解釋,但是遲遲未得到一個滿意的答復。
東莞智高文具稱產品無質量問題
8月17日下午,信網致電東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負責處理此事的溫先生,據其介紹,出現此情況是由于公司根據行規或者是國家規定修改了生產日期及保質期,而工廠在生產過程中由于操作失誤沒有注意到這一點,才造成了同一件商品有兩個不同的生產日期及保質期的情況。
溫先生坦言,出現該問題,確實是工廠造成的,并且愿意承擔相關責任。“但是產品本身質量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它并不是食用或者飲用的東西,只是一個供小孩子玩耍的黏土。而且,無論是根據哪一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這件商品都沒有過期。”溫先生說,在劉先生反映這個情況后,自己曾與其協商,但是對于賠償金額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我們還是會跟劉先生溝通協調此事。”
相關部門對商場下達處罰決定書
劉先生告訴信網,在自己向相關部門投訴此事后,青島市城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調查后下達了一份處理舉報告知書。
信網了解到,目前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此進行了立案調查,對售賣該魔法蛋的商場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作出責令整改、沒收違法所得錢款并罰款的處罰決定。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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