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10日訊 2017年4月初,白先生在位于李滄區京口路58號的利客來超市購物,花費10.4元購買了一盒卡夫閑趣餅干,但食用時“味道不太對,像是放置了很久”,隨后才發現已過期數天了,要求超市給個說法。但利客來超市表示,經調取進貨記錄,超市沒有進生產日期為2016年6月29日的閑趣餅干,因此顧客所持餅干并非超市所售。
根據白先生提供的照片,信網看到該閑趣輕柔夾心餅干凈含量160g,生產日期是2016年6月29日,保質期是9個月,在顧客購買時已經過期數天了。
“隨后我拿著餅干到超市,要求給個說法,但超市卻不承認餅干是他們的。”白先生說。
對于白先生的投訴,利客來表示確實知道此事,但經調取進貨記錄,沒有生產日期是6月29日的食品,且貨架上的餅干也沒有6月29日生產的。
“由于卡夫閑趣餅干銷量有限,進貨數量也十分有限,因此很容易就查清沒有該批次貨品。”工作人員表示,雖然發票確實是利客來的發票,但白先生所持的過期餅干并非利客來所售。
根據利客來提供的進貨單,卡夫閑趣餅干的四次進貨時間分別為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26日、2016年11月22日、2017年2月24日,生產日期分別為2016年6月18日、2016年6月19日、2016年9月29日、2016年12月14日,此外還標注了批次號和進貨數量,確實沒有2016年6月29日生產的產品。
“進貨單由超市提供,而消費者也不可能在購物時全程錄制視頻,”對于利客來的“回擊”,白先生雖然仍稱是在利客來購買的,但也拿不出充分證據。
對此,信網聯系利客來調取監控錄像,但利客來表示由于設備清晰度有限,即使有小動作也很難發現,因此未予提供。對于此事的后續進展,信網將繼續關注。
信網全媒體記者 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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