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23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交警李滄大隊獲悉,22日晚,李滄交警大隊查處了一名酒后駕駛的女司機,而且該女司機在2011年就曾因酒駕被李滄交警查處過。等待該女司機的是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駕駛證被吊銷且兩年內不得考取駕駛證的嚴厲處罰。
22日晚23時34分左右,一輛懸掛著魯B6X6**號牌的灰色小型客車沿君峰路南向北方向行駛至君峰路與濱河路路口時,面對前方示意停車的民警,車上的女性駕駛員放慢車速,但不肯停車,始終讓車處于慢慢“溜車”前行的狀態,民警遂上前進一步要求其停車接受檢查。駕駛員潘某下車后,身上有一股非常重的酒氣,民警對一位女性駕駛員涉嫌酒駕感到有些意外,而更加出乎意料的是,面對民警進行酒精測試的要求,潘某并不肯配合,她聲稱自己拉著朋友從世園會剛剛出來,副駕駛座上的女士就是她的朋友,今晚在啤酒節分會場剛剛做完演出指導,自己沒喝酒,是送朋友回家。此時副駕駛座上的女士也下車來到駕駛員和民警身邊。
面對始終不肯配合檢查的駕駛員,民警以一邊提醒她配合檢查的重要性,并指出如果堅決不配合呼吸測試,依法將對其進行血液檢測,同時,令駕駛員的朋友對其進行勸導。在民警和朋友的共同勸誡下,潘某最終配合測試,其酒精含量達到了70.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而民警之后的發現更加令人對這名女性酒司機“刮目相看”,經查,潘某于2011年9月3日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李滄交警查處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她將因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駕駛證被吊銷且兩年內不得考取駕駛證的處罰。
信網全媒體見習記者 姚飛 通訊員 方文 韓通科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