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12日訊 “我喝了一口感覺不太對,不是正常酸奶的味道。”周女士查看生產日期,發現她購買的佳寶牌原味酸牛奶瓶蓋上的生產日期為6月份,這桶保質期只有15天的酸牛奶距今已經過期一個半月,對此,濟南佳寶乳業有限公司青島地區負責人李經理告訴信網(0532-80889531),周女士購買的這桶酸牛奶生產日期噴碼模糊了,是8月份生產的,有異味的原因則歸結于包裝破損,可能有空氣進入。
瓶蓋上的噴碼
2016年8月9日,周女士花了9.9元,購買一桶佳寶原味酸牛奶。喝了一口后,發現這桶酸牛奶跟正常的口味不一樣,“味道不對,像是壞了的味道。”周女士說,為了驗證猜測,她趕緊看了看瓶蓋上的生產日期,這一看,她發現瓶蓋上的噴碼顯示這桶酸牛奶的生產日期是2016年6月4日,而保質期只有15天,距離8月9日已經過期一個半月。
發現酸奶過期以后,周女士又仔細看了看購買時的贈品,“贈品酸奶上的生產日期是8月3日,沒有過期,就這桶酸奶卻過期了。”
發現酸奶過期后,周女士找到廠家,“他們要給我賠償一箱奶,我不同意。”周女士說,她想要一個合理的解釋,為什么會出現6月份的酸奶。
信網從周女士提供的資料上看到,她在8月9日購買的這桶佳寶原味酸牛奶保質期為15天,瓶蓋上的生產日期為2016年6月4日。而濟南佳寶乳業有限公司的售后工作人員告訴信網,8月份不可能銷售6月份生產的酸奶,“我們的奶很快就賣完了,不可能留這么久的時間。”
隨后,濟南佳寶乳業有限公司青島地區銷售負責人李經理對于瓶蓋上的日期提出了異議,他稱:“這桶酸奶是2016年8月4日生產的,噴碼有一部分沒噴全,把8看成了6。”但為何周女士稱味道不一樣呢?李經理解釋:“這可能是瓶蓋沒密封好,進了空氣。”
青島市食藥監局的工作人員建議以協商為主解決此事,按照法律要求,顧客可與廠家進行協商,要求最多10倍賠償。信網了解到,濟南佳寶乳業有限公司已經與周女士談妥,賠償給她200元,周女士也給予了確認。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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