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28日訊 “開發商交房時要求業主先交一年物業費,再領鑰匙驗房,這不合理吧?”2013年,趙先生購買了中南世紀城二期2號樓的一套住房,開發商延期三個月交付,但按照合同規定,卻只能按照延遲一個月賠付違約金。趙先生認為,開發商這些做法讓業主不能理解,畢竟在收房之前,他們還未和物業形成關系。開發商青島中南世紀城房地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告訴信網,交房流程他們就是這么規定的,沒有辦法改變。
中南世紀城要求業主先交錢再驗房
2013年,趙先生購買了中南世紀城二期2號樓的一套住房,合同上寫明2016年1月1日交房,但是直到4月12日,開發商才發來了《入伙通知書》。“開發商延遲交房三個半月,到現在閉口不談違約金的事情。并且,合同里還規定開發商實際交房日期晚于合同約定交房日期不超過兩個月的,則視為不逾期交房,開發商無需承擔責任。”趙先生說,“開發商實際延遲交房三個半月,卻只能按照延遲一個月賠付違約金。”
“交房程序是先簽訂協議并交費后再領取鑰匙,進行收房。”趙先生表示不同意,他認為應該先驗收房屋再辦理簽訂協議和交費。
信網從趙先生出示的《入伙通知書》及《入伙費用明細表》上可以看到,交房程序是先進行業主確認,再簽訂相關協議,交納各類費用后領取鑰匙并驗房。交納費用包括預收的一年物業費1290.38元,電梯運行費430.13元,裝修垃圾清運費358.44元和裝修保證金500元,共計2579元。
違約金一般以免除物業費的方式支付
青島中南世紀城房地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坦言,雖然合同約定1月1日交房,但是違約金是從3月1日開始算。“合同已規定延遲交房的前兩個月免責,違約金從3月1日開始算。”
“等四個樓座全部交房之后,我們會統一解決違約金的問題。屆時我們會明確告知大家違約金的起止日期、賠償方式等。”工作人員說,“違約金一般以免除物業費的方式支付。”
關于交房流程,工作人員回應中南交房的流程一直是業主先簽訂相關協議并交錢后,再進行收房。“流程就是這么定的,沒有辦法改變。其他開發商我不清楚,但是我們一直是這樣的。”
律師: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李滄區物業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信網,物業費的收取方式是預收,一般一次交三個月的物業費。如果物業要求業主預交一年的物業費,需征得業主同意。“有些物業會搞些優惠活動,例如業主預交一年物業費免兩個月物業費,或者贈送物品。在業主同意的情況下,這種做法是允許的。但是如果業主不同意,只愿3個月一交,那么物業不應強迫。”
山東睿德律師事務所的鄭勝儀律師認為,違約金及收房程序應該按照合同執行,如果開發商違反合同約定,業主可追究開發商責任。“建議業主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如果有異議應及時提出。由于已經簽訂合同,如果業主認為開發商條款不合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另外,業主收房之后,物業與業主才形成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業主應收房后再向物業交相關費用。” 信媒體見習記者 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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