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19日訊 “我辦的健身卡還沒有用過,康喬健身會所就關門了。”近日,劉女士反映稱,2014年年末,她在青島海情大酒店負一樓的康喬健身會所辦了3張健身卡,共計7000多元,可還沒開卡使用,會所就關門了。現在事情過了一年了,還沒有著落,劉女士認為,康喬健身會所的宣傳廣告單頁中,有海情大酒店的LOGO,“會所是在他們酒店開的,而且在開據的收條公章上均有海情的字樣,出了問題他們就有責任”。對此,海情大酒店方面告訴信網(0532-80889431),這個事和他們沒有關系,雙方只存在場地租賃的關系,并沒有牽扯到經營和利益方面的問題。
康喬健身會所關閉會員卡無處可退
劉女士告訴信網,2014年4月,位于青島海情大酒店負一層的康喬健身會所開門營業,自己的工作單位正好位于海情大酒店內,為了方便健身,2014年末,劉女士和公司十幾位同事辦理了會員卡。
當時,劉女士為自己以及家人一共辦理3張卡,總價值7000多元。辦卡之后,恰逢春節期間,劉女士一直沒有去健身。
到了2015年2月7日,康喬健身會所門口貼出一張“溫馨提示”,稱“為給大家提供一個更加干凈、衛生、舒適的游泳健身環境,海情大酒店自2015年2月16日—3月31日將進行泳池整體換水和衛生清理,同時對鍋爐管道等設施進行更新維修,期間將暫停對客服務”,落款為“海情大酒店”。劉女士說,4月份曾重新開業一個月,然后就徹底關門了,辦理的健身卡徹底成了廢卡。
“大約一共200多位市民在康喬健身會所辦理了會員卡。康喬健身會所開門后,大量會員在無法聯系到健身會所負責人的情況下,多次找到海情大酒店進行交涉,但是均被告知與海情大酒店無關”。
“有些人是2014年5月份辦的卡,也有后來辦的,聽說加起來總價值二三百萬,現在近一年時間了,這么多的錢怎么辦?”劉女士說。
會員收據上的公章前后不一
根據劉女士提供的會籍合約和相關收據,信網注意到,2014年5月到7月之間的收據加蓋的是“海情康樂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章,而2014年7月之后的收據上卻是“青島海情康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章。
不過在會員會籍合約上,從2014年5月開始,甲方的名稱一直沒有發生變化,均為“海情康樂國際健體會”。
信網從青島市工商局查詢到了青島海情康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冊信息,信息顯示,其余2014年6月5日成立,但是并未查詢到海情康樂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的任何相關信息。
劉女士向信網表示,“如果說海情大酒店真的和康喬會所沒有關系的話,為何在青島海情康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營業前,就有了海情康喬一卡通呢?”
在劉女士提供的海情康樂國際健體會的宣傳廣告單頁中,有海情大酒店的LOGO,“若海情大酒店真的與此事無關,那又為什么會允許廣告單頁中使用海情大酒店的LOGO呢?”劉女士說。
海情大酒店:與我們無關
“海情康喬會所屬于青島海情康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的,我們雙方只是存在場地租賃的關系,并沒有牽扯到經營和利益方面的問題,僅此而已。”青島海情大酒店一位劉經理解釋稱,海情大酒店與康喬健身會所只簽了一年期租賃合同,租期截至2015年4月份,“但是在2015年4月份之前康喬就關門了。因為這個原因,酒店也損失了80多萬。至于康喬在違背合同租賃期間,自己私自建設的經營項目和一系列的問題,酒店并不知情。”
對于收據公章前后不一的問題,劉經理表示,“這個和我們無關,收據肯定都是康喬會所自己開具的,因為錢并沒有進入我們海情大酒店的賬戶。酒店的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們在相應的管理上有一套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我們現在也聯系不上康喬會所的負責人,酒店已經作為受訴方將康喬會所起訴至市南區人民法院,一切經濟損失都由青島海情康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來負責。”
律師表示海情大酒店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信網從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了解到,截至目前,已經有100多位會員聯合向消保委反映過該問題。
“因為海情大酒店不接受調解,所以2個周之前,我們與十幾位會員代表進行了協商,他們根據律師的意見,決定下一步對海情大酒店進行起訴,具體的結果最后還要看法院的判決。”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
對此,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單正國律師認為,海情大酒店在康喬會所突然關閉導致會員受到損失這件事情上負有連帶責任。“第一,海情大酒店與康喬會所存在場地租賃關系,康喬會所出現問題,海情大酒店必然也要承擔責任。第二,青島海情康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以‘海情’二字冠名,海情大酒店在這種情況下并沒有制止,就是一種默許,默許青島海情康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運用海情的名氣招攬消費者,使消費者誤以為海情康喬隸屬于海情大酒店,這屬于消費欺詐,海情大酒店必然要承擔責任。”
面對海情大酒店不想承認責任這種情況,單律師稱,“這個需要消保委進行調解,如果不接受調解的話,消費者完全可以對海情大酒店向法院提起訴訟,這種情況,勝訴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信媒體記者 高鵬 見習記者 韓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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