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25日訊 “從2012年12月交房開始,鑫匯國際就問題不斷。”近日,青島市民臧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自2012年12月以來,位于青西新區香江路上的鑫匯國際小區就問題不斷,先是未通過綜合驗收,違規交房,現在,又未按照規劃圖紙建設,私自拆除地上景觀,改成收費停車位,業主交費后還需要搶車位,實際所交費用僅是小區的進門費。對于臧先生反映的問題,鑫匯國際小區開發商青島鑫龍置業有限公司以“不清楚”為由,拒絕采訪。
鑫匯國際規劃圖(部分)
鑫匯國際未按圖紙規劃 業主進小區要先交錢
臧先生是青西新區香江路上的鑫匯國際小區業主,據他介紹,鑫匯國際小區自2012年12月開始交房,但剛開始交房,業主就發現其未通過綜合驗收,遂向行政執法部門舉報,直到2013年6月30日鑫匯國際小區才通過綜合驗收。
然而,驗收過后,鑫匯國際小區的開發商青島鑫龍置業有限公司,又不按照規劃圖紙建設,將已經建好的景觀噴泉拆除,改成了地上收費停車位。
“開發商沒按照規劃圖紙建設,也沒通知業主,私自把地上景觀改成了停車位,現在停車位以1小時2元,1天20元,1個月260元向業主收費。”臧先生說,停車費名義上是車位費,實際上就是車輛進出小區的費用。“說是停車費,其實業主要搶車位,交了這個費用,實際上只是代表業主的車可以進出小區。”
臧先生認為,開發商違反規劃圖紙規劃建設且不通知業主,私自建停車場強收費的做法讓業主沒法接受,“不僅好好的景觀給毀了,我們回自己的家,不交錢就進不了門。”
開發商稱不清楚 未按規劃將移交行政執法
對此,信網聯系到鑫匯國際小區的開發商青島鑫龍置業有限公司,對于臧先生反映的問題,其辦公室工作人員以“不清楚”為由,拒絕回答,并稱“領導不在,不知道何時回來。”
黃島規劃局對于此事表示,開發商必須按照報批的規劃進行建設,不允許私自改建,如私自改,根據2006年6月29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規定,將由黃島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處理。
信網獲悉,鑫匯國際小區為黃島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四大隊管轄,工作人員告訴信網,他們收到了此事的投訴,已經對鑫匯國際小區相關責任人進行過約談,核實是否未按規劃圖紙建設,“如果核實確實未按規劃圖紙施工,將依照相關法律責令其整改,拆除違法建筑,恢復原貌。”
信媒體記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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