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是青島市黃島區某村地道農民,2000年他考取A2駕駛證,靠開貨車賺錢養家,妻子打點零工,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2014年12月30日,小張駕駛重型自卸貨車沿黃島區瑯琊臺路行駛,左轉彎時與駕駛自行車的被害人單某(化名)相撞,致其死亡。案發后,小張電話報警。交警部門認定,小張負事故主要責任,單某負次要責任。案發后,犯罪嫌疑人小張被羈押于青島市黃島看守所。事故發生后,為了賠償被害方,一家背上了十幾萬的債務。
2015年4月15日15時許,小張向檢察官反映,“我的案子已經與被害方達成了民事調解,并取得對方的刑事諒解,我想問問能不能快點走程序,我欠了人家這么多錢,我希望能早點出去掙錢還債。”4月17日,駐所檢察室啟動該案的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紤]到其家庭困難,決定采取保證人保證方式。
2015年4月27日,小張從看守所釋放那天,黃島區檢察院公訴科、監所科的檢察官在派駐隱珠檢察室對犯罪嫌疑人小張變更強制措施進行公開宣告。公開宣告結束后,被告人小張說,“黃島區檢察院對我的案件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是我連想都沒敢想過的,當時約見檢察官,就是想快點走完訴訟程序,好早點出來干活賺錢賠人家錢。沒想到檢察院這么為咱著想,俺們一家打心眼里感激他們。”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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