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本報A17版曾以《一個包裝袋上咋有倆生產日期?》為題,報道了市民張先生曾在市南區一家大型超市買了一些清潔手套,但是結完賬之后趙先生卻發現,同一個包裝上出現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生產日期。趙先生覺得這是消費欺詐,所以也據此事找到了該超市的相關工作人員,雖然對方承諾給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卻一直拖著沒給個答復。
2月3日,記者從趙先生那里獲悉,經過超市的從中協調,清潔手套的經銷商已經給趙先生進行了經濟賠償。“這件事情應該就是廠家的責任,超市也多次聯系產品的經銷商和廠家,最終經過協調,經銷商賠付了5500元。”趙先生說道。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季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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