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乒壇大滿貫選手張繼科與乒超魯能俱樂部之間的勞資糾紛,有了最新進展。乒羽中心對當事雙方“各打五十大板”:決定對魯能俱樂部和張繼科分別處以通告批評,并罰款5萬元。
這一事件的起因是,隸屬于魯能俱樂部的張繼科沒有按時出現在7月11日球隊出戰乒超聯賽第九輪的現場,隨后張繼科在接受采訪時公開表示,自己拒絕參賽是因為至今俱樂部都未與其簽署今年的正式工作合同,魯能拖欠其工資及獎金約25萬元。而俱樂部方面在承認張繼科所言屬實之后,聲稱這樣做是因為張繼科近期狀態欠佳,只有表現好了才能簽合同。
針對 “山東魯能俱樂部與張繼科乒超合同爭議問題”,乒超聯賽組委會昨天在國家體育總局乒羽中心辦公室進行了通報。乒羽中心主任、乒超聯賽組委會主任劉曉農闡述了三個觀點:其一,張繼科的行為不屬于 “罷賽”,而是魯能隊沒有安排他上場;其二,根據乒超聯賽相關規定,張繼科屬于特級運動員,有義務每場比賽都到達現場,但他缺席了11日的比賽,且俱樂部沒有提前書面報告組委會批準,因此對俱樂部和運動員進行通告批評,并各罰款5萬元;其三,張繼科與魯能俱樂部之間簽有注冊合同。 “2012年山東魯能俱樂部和張繼科簽了一份為期四年的合同。按照聯賽規定,完成每個賽季之前的運動員注冊,還需俱樂部與運動員簽一份‘薪酬補充協議’。 ”劉曉農現場展示了這份協議的復印件,上面魯能俱樂部和張繼科都有簽字。他強調,合同的薪酬由三個部分組成,基本工資、成績獎金和賽季獎金。 “這次的糾紛主要集中在賽季獎金方面,這一項是俱樂部根據團體成績和運動員的表現自行確定的,目前雙方仍未協調溝通好。 ”
不過,對于這份協議復印件,有從業律師提出質疑。律師認為,該協議沒有寫明合同簽訂的時間,而且俱樂部一方只簽字但沒有加蓋公章,因此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存疑的。同時,合同中應當有相關約定條款,保障運動員因為受傷無法參賽所遭受的利益損失。即使合同中沒有,俱樂部也應參考勞動合同法,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張繼科,給予法律所規定的相應利益保障。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臧婷
為運動員維權意識覺醒叫好
張繼科用“罷賽”的方式為自己維權,反而被乒羽中心貼了一張新的“罰單”。相信在這次事件中,各方都有苦衷,也都有支持自己做出決定的理由。但是站在客觀立場來看,我們應該為中國運動員的職業精神和自我保護意識的覺醒叫好。
利益保障是運動員的合理訴求
張繼科成了乒超史上最尷尬的“男一號”,就像馬戲團里的獅子,鉆火圈鉆得好才有飯吃,要是鉆得不好反燒了身上的毛,就得趁早回籠子里呆著去。事實上,獅子也是會反抗的,更何況是一個有獨立思想的人。
或許人們以前只關注這些世界頂尖運動員接受鮮花和掌聲的時刻,卻無視了他們在幕后所要承擔的壓力和潛在危機。這些年來,關于功勛運動員退役后生活窘困、或因原先的職業而致傷致殘,結果連基本生活保障都無人過問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我們會唏噓,其實運動員也是吃青春飯的人;我們會呼吁,相關部門應該對現役和退役的運動員群體,建立完善的利益保障機制。而這次,張繼科作為現役運動員群體中“未雨綢繆”的代表,第一個站出來為自己維權,這種做法值得鼓掌叫好。
傷病,是所有運動員都無法回避的問題,而對張繼科來說,傷病甚至是比馬龍、許昕更難纏的“敵人”。當他帶著渾身上下的傷在大賽里戰無不勝時,人們會贊嘆“張繼科真強! ”但當他輸掉了某場比賽時,卻有人奚落,“藏獒在鬧情緒,消極怠工。”其實,誰沒有個三災六病呢?《勞動合同法》中尚且有條款保障因工傷誤工的勞動者的利益,因此,只要張繼科的訴求是合理合法的,他的維權行為理應得到認可。
懂得維權是張繼科的成熟表現
說個關于張繼科鮮為人知的小八卦吧,以前他特別引以為傲,但現在卻很無奈,那就是他的“粗腿”。張繼科的大腿圍一直維持在56厘米左右,而馬龍只有52厘米,兩人站在一起時,張繼科的腿明顯粗一大圈。這與他小時候每天被父親張傳銘逼著練一整套蛙跳、單腳跳、交叉步、并步、跨跳動作有關,“魔鬼訓練”造就了張繼科出眾的腿部力量,使他在比賽中的跑動和爆發力都比一般人強。但是,正因為他習慣于用腿發力,因此膝蓋特別容易受傷。再加上年齡逐漸增大,傷情恢復的速度就會變慢,導致張繼科近年來缺席國際乒聯巡回賽的場次越來越多。他的國家隊主管教練肖戰曾表示,“我們有時慎選比賽、不對成績做過多要求,這也是對張繼科的一種保護。 ”
據張繼科的隊友私下透露,過去的他是個很不會照顧自己身體的人,比如他總將宿舍的空調溫度調得很低,從外面走進去就像走進冰窖一樣;平常除非肩膀或膝蓋疼得受不了,否則他極少會主動到隊醫那里接受放松治療。肖戰曾擔憂地表示,“他對身體的保護意識比較薄弱,這將不利于延長他的運動壽命。 ”
了解了過去的張繼科,或許會對現在充滿自我保護意識的張繼科,抱有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拋開金錢方面不談,健康是運動員賴以為生的基礎,實際上也是他們的“私有財產”。沒有哪個正常人會愿意用故意搞垮自己的身體為代價,去換取少干活、多賺錢的人生。既然如此,張繼科冒著傷情加重的危險堅持參賽,結果成績不如預期中那么好,這不應該成為俱樂部“預定條件”才發獎金的理由。
該事件或推進中國體壇職業化
如果用婚姻關系來類比運動員與俱樂部之間的關系,運動員顯然更像是女方——他們的運動壽命就像女人的青春一樣有限;全身傷病的運動員就像飽經滄桑的失婚女人,想要展開人生新的旅程,難度非常大。正因如此,各國現行婚姻制度中都會在夫妻離婚后的財產分配問題上,給予相對弱勢的女方更多照顧。
算起來,張繼科與魯能俱樂部的這段“婚姻”已經進入第十個年頭。當一名運動員將自己運動生涯中極為寶貴的十年奉獻給一家俱樂部時,難道不應該換回更多的尊重和保護嗎?
在此次事件中,乒羽中心的態度顯得相當“冷靜”。作為整套管理規定的制定者和執行者,面對當下出現的問題,一股腦兒地把自己的責任推卸干凈,而沒有為當事雙方提供合理、可行的解決方案,兩邊各打五十大板,還不忘“創收”10萬元(罰款),簡直就像部分商家的售后服務一樣,能不能幫顧客解決問題先不說,只要上門服務了,就得收錢!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但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該事件中,運動員、俱樂部和管理者或許都有“不得已”的理由,但可以看出,中國運動員已經開始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我們也期待看到中國乒乓球圈乃至中國體育界能通過這次事件,在職業化進程中再向前邁進一步。 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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