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區市的企業排出污水污染了下游區市的水源、邊界地區的工廠廢氣污染了“鄰居”區縣的空氣……地區交界處經常會因權屬不清、管理薄弱等原因產生“污染糾紛”。4月10日,青島黃島區、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區、日照五蓮縣、濰坊諸城市四個區市環保部門簽署協議,正式成立“邊界環保警察”,出現環境污染問題后聯動快速處置。
青西新區的海青鎮與日照市五蓮縣搭界,泊里鎮與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區搭界,大村、六汪與諸城市搭界。從環保執法層面來說,邊界區域一直以來都是環境監管的“盲區”,青島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稱,一方面,行政區邊界權屬不清,另一方面,邊界地區的環境污染監管方主要是基層環保部門,監管能力相對較弱,“所以違法企業都喜歡鉆邊界區域的空子”。
4月10日,青島市環保局黃島分局與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區、日照五蓮縣以及濰坊諸城市環保部門簽署了《黃島區行政區域邊界地區環境執法聯動協議書》。“簽訂協議后,最大的利好就是信息共享,能保證出現環境污染問題后的快速處置。”黃島環保分局監察大隊副大隊長朱俊堂告訴記者,根據協議書,四地環保部門將定期開展轄區內排污企業排查,同時實行信息共享,各轄區的環境質量狀況、污染防治工作進展、環境風險源排查、土小企業整治、信訪輿情受理等方面的數據信息實現交互,及時研究解決邊界地區環境污染問題。
今后,四地環保部門將對邊界地區的突出環境問題聯合開展追蹤溯源和聯合檢查,對邊界環境污染糾紛案件積極協商查處,對屬地不清的邊界土小企業進行聯合拆除、取締,對危險廢物異地傾倒案件積極配合對方調查取證。環保部門難以解決的環境污染問題和糾紛,將報請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協商解決;當地不能協商解決的,再報請上一級環保部門或上一級政府協調解決。
“舉個例子說,當發生跨界污染、生態破壞或其他可能影響相鄰市、縣(市、區)環境的突發事件時,事發地環保部門要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啟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的應對措施,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可能造成環境影響的相鄰市、縣環保部門,相鄰市縣要在人力、物資、設備、信息等方面給予事發地支持,并積極配合做好污染事件處置工作。”朱俊堂解釋,下游地區環保部門發現因上游污水團入境造成的污染事件時,應第一時間告知上游地區環保部門,督促其迅速采取攔截措施并開展溯源,同時啟動本轄區應急攔截措施,嚴防污水團下泄。
采訪中記者得知,這是青島市區市一級環保部門首次和其他地區環保部門簽署聯動執法協議,也是繼青島、東營、煙臺、濰坊等半島流域6市環保局共同簽訂執法聯動協議、青島市轄區內11區市環保部門簽署《青島市行政區域邊界地區環境執法聯動協議書》后,青島市在解決行政邊界地區污染問題方面的又一大動作。“這將進一步打破聯合治污的行政區劃屏障,使今后涉及地市、縣市區交界的‘三不管’地界管理更規范。”市環保局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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