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外匯局獲悉,《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5年6月1日起實施。《通知》實施后,大幅簡化了跨境直接投資外匯手續,企業跨境投資運作更加便利。
據了解,《通知》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總結上海自貿區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本次改革最大的亮點在于取消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準,境內投資主體可直接到銀行辦理境內直接投資和境外直接投資項下相關外匯登記。僅此一項改革措施,一年就可為我市近萬家外資企業及境外投資企業節約成本200余萬元,大大減輕了企業的“腳底成本”。
此外,《通知》還簡化境內直接投資項下外國投資者出資確認登記管理。外國投資者以非貨幣和收購中方股權形式出資的,無需辦理驗資詢證手續;以貨幣形式(含跨境現匯和人民幣)出資的,由賬戶開戶銀行在收到相關資本金款項后直接通過外匯局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貨幣出資入賬登記。該舉措大幅縮減了資金的流轉時間,避免因辦理時間過長而導致的匯率損失。
本次改革同時取消直接投資外匯年檢,改為直接投資存量權益登記,相關市場主體可于每年9月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銀行通過外匯局資本項目信息系統報送上年末存量權益數據。(青島財經日報/青島財經網記者 姜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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