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7日訊 孫先生2013年在唐島海岸小區購買一套住房,合同上約定于2014年12月31日前交房。然而半年多過去了,開發商青島海德寧置業有限公司以各種理由延遲交房,部分業主要求退房。對此,青島海德寧置業有限公司法人孫總向信網(0532-80889431)表示,如果業主要求退房,可按照合同上規定退房,其他的暫時不予解釋。
海德寧置業各種理由延遲交房
青西新區的郭先生告訴信網,他在2013年交定金購買了一套唐島海岸的商品房,當年合同約定2014年12月31日前交房。然而,半年多過去了,郭先生卻沒收到交房通知。
“我們好多業主是為了孩子上學才來這里買房子,結果房子一直未交付,今年孩子上小學只能去很偏的學校,并且多交了15000元擇校費。”郭先生告訴信網。
唐島海岸業主介紹,該小區前后已經建了6年多,封頂兩年來基本上沒什么變化,“從今年1月到現在,每次找開發商青島海德寧置業有限公司詢問進展,他們總以各種理由延遲。售樓處曾承諾在2015年6月交房,也未兌現。”
目前已經有52家業主要求退房
小區內門窗仍未裝好
信網看到,目前唐島海岸小區仍在施工,有的樓層門窗還未裝好。施工現場一位工人說:“我是負責土建的,在這兒有2年多了,斷斷續續干點活,這應該是我呆過時間最長的項目了。”
“房子已經遲交了半年多,開發商方面從來不正面回應,并且不支付違約金,目前已經有52家業主要求退房,并且已經開始籌備聯名起訴青島海德寧置業有限公司。”郭先生說。
為何延期原因尚不清楚
青島海德寧置業有限公司法人孫總向信網表示,如果業主要求退房,可按照合同上規定退房,其他的暫時不予解釋。
對于此事,信網了解到,黃島區城市建設局曾在今年3月份參與協調,當時青島海德寧置業有限公司與業主們簽定一份關于唐島海岸工程延期交房的諒解備忘錄,承諾于今年9月30日前交房,否則將按照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多于合同上約定的日萬分之一。但是由于協議當中附加條件為不準退房,不準鬧事,業主們均沒有簽訂此協議。
黃島區城市建設局房地產科孟科長告訴信網,城建局是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審核開發商各項資格的,至于目前為什么一再延期,原因尚不清楚,他們將會參與協調,業主也可以選擇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利益。
信媒體見習記者 董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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