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浪微博網友“@ 橫移點豬”稱,8日上午,他在汽車北站乘坐了一輛發往淄博的長途客車,結果上午10時25分發車,11時40分在車輛到達即墨服務區時,就被拼到了另外一輛從石島發往淄博的長途客車上,結果因為車上的人太多,一些人只能站著 。“車上還有很多去濟南的乘客,下午1點鐘,車進入了濰坊服務區后,這些去濟南的乘客又被拼到了另外一輛車上。”該網友稱,由于換車倉促,他并沒有記下此前車輛的車牌號,只是在車到了濰坊區域后才下車拍下了從石島至淄博車輛的車牌號。該網友表示,在汽車北站乘車,經常會遇到這種倒客的現象,因為兩車合并后座位不夠,很多人只能站著或坐在過道里,“這種隨意合并賣客的現象是合法的嗎?”網友對此提出了質疑。
除了有乘客投訴“倒客”,也有乘客向本報反映,遭遇“甩客”。來青打工的盛先生說,9月6日,他和幾名老鄉一起回老家濟寧過中秋節,他們一起從膠州汽車站售票窗口買了到濟寧的汽車票,隨后登上了車站內的一輛客車,為了確認沒上錯車,他和幾名老鄉還特地問是否進濟寧客運站,并得到司機的肯定回答。然而當天下午3時15分客車行駛至日東高速上的濟寧服務區時,客車司機稱該班次的終點站是菏澤,而不是濟寧 ,并稱服務區附近有公交車,乘客乘坐公交車可以直達濟寧市區。
盛先生稱,雖然車上近三分之二的乘客去往濟寧,但因司機決定不進濟寧客運站,無奈紛紛下車。但是經過近半個小時的尋找,盛先生和其他乘客并未發現司機所說的公交車站。因找車太難,近一小時后,仍有11名乘客滯留在服務區內。“我們車票上的班次是JB01,希望記者能幫我們維維權!”盛先生說。
記者就此聯系到了城陽區交通局,該局一位王姓負責人介紹,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不按規定站點上下客的可處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在高速公路的服務區上下客,這就屬于不按規定站點上下客。”該負責人表示,通常這種違章行為的管轄權是按照違章行為的發生地來進行處理,由于車輛是從城陽區駛出,乘客反映到該部門后,他們可以申請上級部門對此進行處理。
據介紹,對違章車輛進行處罰時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但由于此類倒客行為多在正規車站以外,事情發生過之后即出現證據滅失,執法人員很難進行取證。如果市民在乘坐長途車出行時遭遇此類情況,應該保留好相關證據,之后可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舉報,這些證據就包括:在車站內乘車時所購買的車票來證明所乘坐的車輛,事情發生的經過,當事人向執法機關發出的舉報信等。
“如果證據不全,違章車輛車主矢口否認的話,執法人員也只能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王姓負責人表示,現在的手機多數都是智能機,市民們遭遇此類情況時,可使用手機進行錄音、錄像取證,這也是最直接的證據,根據這些證據 ,執法人員便可依法對違章車輛進行處罰 。而對于盛先生反映的甩客問題,記者也致電膠州汽車站,據工作人員介紹JB01班次客車應是節前加班車次,他們將盡快落實整頓此事。
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