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行業商會協會年內“去行政化”
日前,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青島市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實施方案》提出,2017年12月底前,按照中央和省部署完成全市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任務。自2018年起,行業協會商會全面按照新的體制機制運行。
《方案》對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提出了總體要求。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的決策部署,按照“五分離、五規范”的改革要求,厘清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職能邊界,取消隸屬關系,激發內在活力和發展動力,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成為依法設立、自主辦會、服務為本、治理規范、行為自律的社會組織,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要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改革方向,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切斷行政機關和行業協會商會之間的利益鏈條,建立新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促進和引導行業協會商會自主運行、有序競爭、優化發展。要加強綜合監管,實現權利責任統一、服務監管并重,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服務行為。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中的獨特優勢以及在政府和市場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等。
《方案》強調了脫鉤主體為各級行政機關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其他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掛靠的行業協會商會,參照本方案執行。
《方案》提出了五項脫鉤任務和措施。一要機構分離,規范綜合監管關系。取消行政機關 (包括下屬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的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關系。行業協會商會依法直接登記和獨立運行。行政機關依據職能對行業協會商會提供服務并依法監管。行業協會商會代管的事業單位,并入行業協會商會的,注銷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核銷事業編制,并入人員按照行業協會商會人員管理方式管理。二要職能分離,規范行政委托和職責分工關系。厘清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職能,剝離行業協會商會現有的行政職能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行政機關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將適合由行業協會商會承擔的非行政職能按程序移交行業協會商會承擔。三要人員管理分離,規范用人關系。行業協會商會具有人事自主權,在人員管理上與原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單位脫鉤,依法依規建立規范的用人制度,逐步實行依章程自主選人用人。行業協會商會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后,使用的事業編制相應核銷。對已在行業協會商會中任職、兼職的公務員,按相關規定進行一次性清理。在行業協會商會兼職的公務員,要限期辭去兼任職務。領導干部退 (離)休后三年內一般不得到行業協會商會兼職。四要資產財務分離,規范財產關系。行業協會商會應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自2018年起,取消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五要黨建、外事等事項分離,規范管理關系。行業協會商會的黨建、外事、人力資源服務等事項與原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單位脫鉤。脫鉤后的黨建工作,由各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統一領導。
《方案》明確了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現代社會組織制度;完善扶持引導政策,促進轉型發展;完善監管體制,加強政府綜合監管的配套措施。提出將選擇40家左右全市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展第一批脫鉤工作,在總結第一批脫鉤工作經驗基礎上,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記者 張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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