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郵寄木制工藝品的名義,一家古玩店的老板走私18根共131公斤象牙,結果在海關被攔下。經青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判處邰某有期徒刑15年。
2014年10月初,青島海關駐郵局辦事處在檢查中,從7個郵寄自日本、標注為木制工藝品的郵件中發現了18根疑似象牙,共重131公斤。接報后,青島大港海關緝私分局立案偵查,將涉案的18根疑似象牙和7張EMS郵單扣押。雖然郵件收件人是化名,但偵查人員還是通過收件人預留的電話號碼確定邰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兩天后將其抓獲。案發后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涉案貨物均為非洲象牙或亞洲象牙制品,總價值386萬元。
經查,邰某本是煙臺一家古玩店的老板。邰某到案后供稱,同年8月,朋友讓他幫忙從日本進口象牙并驗貨,并承諾每箱給予3萬元好處費。雖然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沒有相關機構的證明,嚴禁郵寄或攜帶象牙及其制品進出境。然而,在利益驅使下,邰某決定鋌而走險。
因不懂日語,邰某在接下活后,又找到了在日本留學的朋友衣某,謊稱18根象牙系工藝制品,讓其在日本幫忙打包成7個箱子,并以“工藝品(木工品)”的名義郵寄回國內。為能順利通關,邰某甚至還謊稱“從日本購買屏風”,找海關的朋友希望得到關照,但這批貨物還是在通關時被查扣。
日前,經青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邰某是在明知涉案進口的貨物為象牙的情況下,為逃避海關監管,指使他人以偽報品名的方式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象牙制品,情節特別嚴重。最終,法院以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判處邰某有期徒刑15年,并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
(記者 周衍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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