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源治理作為預防性法律制度的重要方面,對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各地各類訴訟案件數量居高不下,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安排,進一步推進訴源治理工作,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成為社會治理的重要任務。民建青島市委會建議:
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強化訴源治理機制實體化運行。構建以黨委總攬,法院、司法等政法單位為主體,相關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參與的共治大格局。充分發揮法院的參與、推動、規范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等工作機制,強化示范裁判,努力實現“審結一案、規范一片、化解一批、穩定一方”的社會效果。強化風險預警,運用案例通報、司法建議、白皮書等形式,及時提出治理建議,減少糾紛增量。
推動多元力量參與解紛,強化訴源治理統籌聯動機制。健全工作機構。在市、區、街道、村居委會建立健全訴源治理工作機構,吸納社工、律師、退休法官等專業人員,在訴訟多發的婚姻家庭、繼承等領域建立訴源治理工作站,引導更多糾紛在訴訟外解決。完善服務體系。以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調解平臺為總樞紐,凝聚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專家調解、律師調解等力量,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加強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銜接,加大對多元調解的規范和指導,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保障。加強智能化建設。探索開發訴源治理智能化集成平臺,設立“青島數字解紛碼”,完善糾紛分流、處置、化解、反饋鏈條化管理。
壓實訴源治理主體責任,強化糾紛源頭化解保障措施。將訴訟增量減少情況、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情況等納入考核體系,以考核壓實責任,以實際行動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持續推進完善“社會調解優先、法院訴訟斷后”的遞進式矛盾糾紛分層過濾體系建設,更多實現“案結事了”,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通訊員 趙紹賢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