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云南鎮雄95后女孩盜同事微信支付寶錢包 稱“轉電子錢包不算偷”
把別人電子錢包里的錢轉走不算偷竊?云南鎮雄這位姑娘的理由太奇葩。1月9日,云南網從鎮雄公安局獲悉,當地一95后女孩盜同事微信支付寶錢包并稱“轉電子錢包不算偷”,目前已被警方逮捕。
據介紹,2017年11月,95后女孩付某麗從外打工回鎮雄后,到縣城某減肥店上班,閑時與同事在店內用手機發、搶紅包,斗地主。2017年12月20日20時許,未值班而無聊的付某麗來到該減肥店玩,但大廳內無人,值班的人在其他房間忙。沙發上同事張某的手機正在充電,她便拿起來玩,這時有人打電話找她,她便將同事的手機放到口袋,邊接電話邊走出大廳,接完電話后,付某麗回去返還手機又怕同事說偷。
正在猶豫時又遇一朋友邀她去唱歌,加之付某麗最近被交往多年的男友“蹬了”,心情煩悶,想發泄一下,于是將同事的手機“順”走。由于平時同事間互相知道密碼,回到住處后,付某麗便輸入該機密碼,將微信、支付寶的余額寶上的3143元轉到本人手機上。張某發現手機不見后報警,警方根據支付線索傳喚付某麗,付某麗交代了轉移電子錢包的事實,但堅稱未偷他人現金不算盜竊!
2018年1月7日,付某麗因涉嫌盜竊罪被鎮雄縣人民檢察院批捕后警方依法宣布執行逮捕。
警方提醒,目前網絡無現金支付已較為普遍,轉移他人微信、支付寶等也屬于盜竊,且將以盜竊數額等同于同值人民幣現金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要注意保管好手機、移動網絡支付的賬號、密碼。
(記者 趙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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