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元宵節可否納入法定假日?專家贊同:實現文化傳承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今天是正月十五元宵節。老話說,過年過年,這正月十五一過,這年就算過完了。元宵節作為我國的傳統節日之一,早在兩千多年前就有了。相傳,漢文帝為慶祝周勃于正月十五勘平諸呂之亂,每逢此夜,必出宮游玩,與民同樂。在古代,夜同宵,正月又稱元月,漢文帝就將正月十五確定為元宵節。而現在,元宵節是跟春節、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陽一樣,是我國七大傳統節日之一。從2008年開始,清明、端午、中秋這三大傳統節日被納入法定節假日,這體現了國家對我國傳統節日的重視。而在近幾年,元宵節是否該納入法定假日已經成為熱門話題。日前,有媒體刊文呼吁把元宵節納入法定假日。
俗話說“不出十五不出年”,作為傳統過大年最后一個節日,元宵節的重要性不言而明。元宵之夜,大街小巷掛花燈,人們可以賞燈、猜燈謎、吃元宵、耍龍、舞獅來慶祝這個歡快的節日。作為春節的收尾之節,元宵節還承擔著承前啟后的功能,也就是在這一天,從除夕開始的慶祝活動達到了一個新的高潮。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民俗學家蕭放介紹,中國的年節從臘八開始到正月十五,或者從臘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這是一個時間段。一般來說年前是忙年,大年三十到正月初一時團聚,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是拜年,拜年一直要到正月十五,這一天是年節最后的一天,是春節的收官階段,一般民俗講,過完元宵才算過完年。
有媒體刊文指出,作為與清明、中秋、端午等傳統節日同等重要的節日,元宵節納入法定假日勢在必行。若是公眾對節日的內涵了解甚少,參與的熱情不高,缺乏對儀式的尊重,節日就會變得冷冷清清,淪落為大眾休閑的理由和機會,混同于普通的雙休日,過節就失去了應有的意義。
對于元宵節是否應納入法定假日,北京師范大學教授、民俗學家蕭放表示,如果能增加當然是可以的,因為過年都是回家團聚,到了元宵節這一天,大家可能已經回到工作的城市,放假則可以作為城市社區交流聯系的機會,在這一天的假期中大家可以充分交流,實現傳統節日的文化傳承功能。
基于元宵節為中國傳統佳節,一些群眾期望增加假日提升幸福感。
采訪中,市民表示,“中國的傳統節日,不放假怎么可以呢?”“元宵節是應該放假的,畢竟是中國人的節日,我們廣東人會吃湯圓,還會殺雞拜神。”“都是團圓的日子。放假,可以和家里人一起吃個團圓飯。”
但也有的群眾不贊同元宵節放假,因為元宵節距離春節假期才幾天時間,再放假可能會讓上班族難以進入工作狀態。
(記者焦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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