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永州官方回應“法官醉酒開庭”:確有飲酒行為,已報請免職
湖南省永州市東安縣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1月7日消息,近日,有群眾通過媒體舉報我院蘆洪市法庭法官魏凱揚醉酒開庭導致休庭,我院迅速組織力量,會同紀檢監察部門進行調查。
初步調查,2017年8月22日中午,魏凱揚(非黨,現任蘆洪市法庭副庭長)應同學楊某某邀請,陪同從廣州回東安的同學鄧某某、唐某飲酒,導致下午開庭不能正常進行而宣布休庭后趴在審判席上休息。魏凱揚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公職人員工作期間嚴禁飲酒的規定,影響了庭審工作,損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我院決定報請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蘆洪市法庭副庭長職務,對其違紀問題進一步立案審查,后續處理情況將進一步通報。感謝社會各界的關注與監督。
東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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