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京東取消部分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 背后的利益博弈
京東取消部分商品的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背后究竟是要挑戰消費者的底線,還是有不得以的苦衷?9月7日,北京商報記者獲悉,京東近日取消了耳機、顯卡等產品的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對此,京東表示,在平臺運營中存在少部分“消費者”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政策謀取不當利益的情況,所以調整退貨規則。對于京東退貨規則的調整,消費者中支持者有之,反對者亦有之,但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此次調整背后,其實是消費者、電商平臺和品牌商攜手推動的結果。
欲脫“二手東”帽子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京東平臺上包含各大國際品牌的耳機目前均已不能夠進行七日無理由退換貨。9月7日,北京商報記者在京東商城官方網頁上看到,除了三款標有“京東游戲”Logo的京東自營耳機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外,其他自營耳機產品均明示“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這意味著,即使商品保持完好,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后,也不再支持無理由退貨。
這是京東今年第二次調整退貨政策,在今年7月,京東還取消了“挖礦顯卡”產品的七天無理由退貨服務。對此,京東的解釋是,部分買家惡意使用這項服務,比特幣挖礦六天之后再退貨,導致大量二手卡積壓,進而損傷了商家和其他消費者的利益。北京商報記者發現,京東商城還有包括牛奶、奶嘴、部分美妝產品、游戲軟件、鐘表、珠寶等等品類的部分產品明確標注了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
對于適用于“七日無理由退貨”的產品范圍,京東在售后服務條款中規定,“客戶購買京東自營商品7日內,在保證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可無理由退貨。”補充條款顯示,“部分商品除外,詳情相見各商品細則”。有六大類商品明確規定不在“七日無理由退貨”范圍內,包括個人定做類商品,鮮活易腐類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根據商品性質不適宜退貨并經購買時確認的商品,以及無法保證退回商品完好的商品。
消費者態度不一
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覆蓋范圍縮水,難免讓京東遭受輿論壓力,但消費者對此持有不同態度。有對京東持支持態度的消費者表示,過去京東退貨過于方便,如價格在3000元左右的耳機,用4、5天后退掉,幾乎沒有退貨成本,讓部分惡意用戶有了借機牟利的機會。另有消費者表示,顯卡、耳機都是退貨率較高,或出現“掉包”問題較嚴重的品類,此前京東被稱為“二手東”,在加強無理由退貨管理后,也算能甩掉帽子,對于消費者來說,更能提高品質保證。
但也有消費者認為,京東對耳機類產品取消無理由退貨服務的做法太過“一刀切”,個別用戶的惡意行為,不應讓全部用戶來買單,而是應通過數據監測等手段,對退貨多的用戶進行差異化管理。
對于此次規則調整的原因,京東給出了兩方面的說法。首先,從經營情況來說,京東表示,經過調查發現,在平臺經營中確實有少部分“消費者”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政策謀取不當利益,并且對商品本身價值產生了較大貶損。京東認為,七日無理由退貨政策是一種服務承諾,不應被用作其他用途,而所有退換的商品,因為京東有完善的售后處理流程,也會給品牌商造成損失。
另外,從規則合規性角度來看,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使用后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等,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為保證消費者和商家的合法權益,京東調整了部分商品的售后政策,并會在該商品詳情頁顯著位置標明。
品牌商有苦難言
京東改變退貨政策后,輿論矛頭大多指向京東和所謂的“小部分消費者”,但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此次規則調整,實際上也是電商平臺與品牌商攜手推動后的結果。
“品牌旗下的一款高端耳機產品,售價在1萬元左右,但過去有段時間,在公司收到的大量返修品中,有20-30%的是假貨,這段期間甚至在做賠本買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國際音響設備品牌商負責人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之所以贊同京東取消耳機類產品的無理由退貨服務,是因為在以往經營中,確實出現過因“以舊換新”、“掉包”等問題,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的情況。
事實上,耳機類產品和手機、電腦等產品在防偽方式上有所區別。上述負責人稱,手機在外殼、后蓋等區域會貼有串碼(亦稱IMEI,國際移動設備身份),電腦在機箱、外殼等區域會有惟一識別碼,而耳機因為考慮產品體積、美觀設計等原因,會把產品辨識的標志放在內部硬件上,因此加大了退換貨環節時,攬件人員對產品真偽的查驗難度,所以導致個別用戶通過“以舊換新”、“掉包”等形式,惡意牟利的可能。
另有數碼類產品零售品牌負責人也表示,“通過電商銷售耳機類產品,行業內退貨率平均水平約在10%,贊成電商不提供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一方面是出于用戶衛生、健康等方面的考慮,另一方面是防止產品貶值。”
背后利益博弈
在電商行業競爭如此激烈的當下,“貨比三家”已經成消費者網購的常態,京東對無理由退貨規則的調整,也可能導致以往的重視用戶重新選擇網購渠道。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不同的電商平臺有著不同的七日無理由退貨適用規則。僅就耳機類產品而言,目前,京東平臺上自營耳機已基本不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則,少量的自營游戲耳機和第三方銷售的耳機仍然適用;天貓平臺上,大部分耳機類商品,仍然適用退貨規則;蘇寧平臺上,自營、第三方商家銷售的耳機基本適用退貨規則;部分低價耳機產品適用退貨規則,另有部分高價耳機產品不適用退貨規則。
“是否取消耳機類產品的無理由退貨服務不是平臺一方決定的,而是電商平臺和品牌雙方協商后做出的選擇。”上述國際音響設備品牌商負責人表示。據悉,該公司旗下的耳機類產品在多個主流電商平臺都有銷售,而具體采用什么樣的退換貨服務規則,要視平臺訂單量、運營模式而定。
除了品牌商的考量外,電商平臺慎重選擇七日無理由退貨的適用品類,也有提升自身運營能力和業績指標的考量。一位零售行業的資深人士分析稱,毛利和銷量是企業考量經營業績的兩大指標,寬松的退換貨規則可以提升銷量,但考慮到退貨率的問題,很可能對毛利指標造成壓力。對于處理退貨產品和售后問題,電商平臺可能會與品牌方合作投入部分費用,可能占銷售的3至10個點,處理殘缺商品,或對退回后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商品進行重新包裝。但如果出現消費者借“以舊換新”、“掉包”等方式惡意牟利的情況,會導致電商成本進一步升高。
實際上,電商平臺可以通過取消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則,降低殘損處理成本,從而提高毛利。
消費者權益誰來保護
對于七日無理由退貨的使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中均有說明,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以及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可不適用于這條服務。
“七日無理由退貨只是商家的一種促銷手段,這是雙方在合同中的一項約定,只要沒有質量問題,京東不同意退貨了,這就不違反法律規定。”北京市金臺律師事務所律師田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需要注意的是,之前耳機產品實施七日無理由退貨,現在取消這項服務,如果不給出明確的告知,就涉及到對消費者的欺詐。
上海百良律師事務所王冰認為,兩項法律對于七日無理由退貨范圍均采用了排除規定,規定了“不適用退貨的商品范圍”,但由于新品層出不窮、商品種類不斷增加,這項規定顯然不能窮盡所有的商品,因此并不意味著目前未出現在這個范圍內的產品,必須強制性實施“七日無理由退換貨”。
“如果從產品性質來說某類產品確實不適用于七日無理由退貨,那么京東取消服務,這是對自己權益的一種保護。網購產品的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其實并不完全保護了消費者利益,很大程度上也導致了問題率的提高,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王冰表示。
北京商報記者 吳文治 陳克遠 曲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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